一、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復印件上的姓名及身份證號必須清晰。
二、IC卡準考證。
三、所有《課程合格證書》。
四、一寸照片一張(要求近期、免冠照片),照片背面要注明考生準考證號及姓名。
五、擁有曾用名的考生,必須以電子考籍檔案姓名申請畢業,同時須提供標有曾用名的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六、對申請本科畢業考生原專科及專科以上學歷證書的幾點說明:
1、一九九一年(不含一九九一年)以前的非我省自學考試畢業證書,需要提交學歷證書原件及原畢業學校畢業生登記表或學籍登記表原件。
2、屬地方招生計劃的(限河北省轄屬的各地、市)普通高校畢業證書,需要提交:
(1)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河北省教育廳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出具的《學歷認定報告》原件及復印件1份。
3、“素質工程證書”的畢業證書(限報“農業推廣(獨立本科段)”、“城鎮經濟與管理(獨立本科段)”、“現代園藝(獨立本科段)”三個專業),需要提交:
(1)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河北省教育廳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出具的《學歷認定報告》原件及復印件1份。
4、《學歷認定報告》需要提交:
學歷證書原件
5、持有部隊院校頒發的畢業證書,參照普通高校、成人高校畢業證書辦法處理。對無法通過網上電子認定的學歷證書,考生須自行到“教育部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及就業指導中心”(地址及聯系方式第二條)進行學歷認證,畢業時須提交《學歷認證報告》原件、學歷證書原件及與之相應的復印件各一份。
6、凡所提供材料(含《學歷認定報告》)中姓名用字不符的,需要提交:
(1)學歷證書原件
(2)原畢業學校畢業生登記表或學籍登記表原件
(3)考生提供姓名用字不符的情況說明。
(4)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1份。
7、凡所提供材料(含《學歷認定報告》)中出生年月與本次申請畢業出生年月不符的,需要提交:
(1)學歷證書原件
(2)原畢業學校畢業生登記表或學籍登記表原件
(3)考生提供出生年月不符的情況說明。
(4)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1份。
(5)戶口所在地縣級公安機關開具的帶照片的加蓋戶籍專用章的“公民身份號碼更正證明”原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公治[2006]369號文件規定)
七、畢業生審定費(按現行的河北省物價局批準的收費標準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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