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山西自考合格課程成績是否有八年期限?
答:山西省從2009年將實施自考合格課程成績八年有效的規定。
自考合格成績及參加專業課實踐操作、實習、畢業論文答辯等考核合格成績八年有效期的計算辦法:考生從2009年開始,八年以上的合格成績作廢,不滿八年的課程成績有效,考生需重修作廢了的課程。即2009年作廢2000年之前的全部合格課程成績,2010年作廢2001年的合格課程成績,自考有效成績計算按此辦法一次類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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