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教育部 - 新聞資訊】日本通過教育改革法 放寬地方政府首長權限 2014年07月27日 01時訊
日本參議院會議于6月13日,通過地方教育行政法修正案,此次修正案主要內容為調整教育委員會制度及強化地方首長權限。教育委員長與教育長將整合為新的「教育長」,并于日本全國地方政府設置由地方政府首長與教育委員會聯合組成的綜合教育會議。此法案預計在2015年4月1日實施。為確保政治中立,現行的教育委員會仍作為擁有教育行政最終權限的執行機關,但由于綜合教育會議可針對各項事案進行協議,因此地方政府首長便有機會政治性介入,如何有效運用成為今后課題。文部科學省(教育科學部)已開始著手進行修法后的法案內容解說的相關通知作業。藉由新教育長的設置,將有助于至今飽受責任歸屬模糊批判的現行體制劃定責任界線。地方政府首長在獲得議會同意后可直接任命或罷免教育長。新教育長的任期為3年,其任期較地方政府首長的4年短。地方政府首長在任內至少會經歷1次新教育長的任命,罷免條件與過去相同,須為健康不適等特殊情況。綜合教育會議由地方政府首長負責召開,針對教育行政指針的大綱或霸凌自殺等緊急狀況時互相協調。會議將以公開形式召開已提高透明度,至于選擇教科書版本及教職員人事等仍保留為教育委員會的專權事項,此乃避免地方政府首長的任意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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