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現將我站2009年下半年畢業證書發放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凡在我站申辦畢業證書的考生須考生本人領取。領取時須攜帶身份證、準考證。
2、根據陜考辦[2004]1號文件的精神,畢業生丟失《畢業證書》或《畢業生登記表》,一律不予補辦,只開具學歷證明或成績證明,故畢業證書須本人領取。
3、發證時間:2010年4月23日
4、發放地點:長安區自考工作站三樓五室。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