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分專業實踐考核及畢業答辯(一)
八、部分專業實踐考核及畢業答辯(二)
其它專業的實踐課考核及畢業答辯(設計)請考生與主考學校聯系。考生論文材料請直接報送主考院校成教院(自考辦)。
九、部分專業課程調整的說明
一、根據全國考委辦[1999]30號和[1999]66號文件通知,監所管理專業(專科)、律師專業(專科)的考生參加法律專業《刑法學》課程的考試,成績合格者可以免考《刑法原理與實務》;法律專業《行政法學》課程考試成績合格者可以免考律師專業《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
二、根據全國考委辦[2000]64號文件通知,《大學語文(專科)》、《大學語文(本科)》試題結構和內容進行部分調整,具體內容如下:
1. 作文試題由約占40分改為約占30分;
2. 部分簡析題所提供的閱讀材料取自指定教材以外的作品,考核內容限于大綱所規定的范圍。《大學語文(專科)》選取與課文難易度相當的現代文,文體包括議論文、記敘文、說明文;《大學語文(本科)》選取與課文難易度相當的古今議論文、古今記敘文、古今詩歌。
三、根據全國考委[2001]1號文件通知,取消檔案學專業(獨立本科段)考試計劃中選考課程《方志學》,該計劃中選考課程由五門調整為四門,考生可在其中選考兩門。
四、根據全國自考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考委[1996]25號”和“晉衛科字〖1998〗23號”通知精神,中醫專業自學考試考生今后報名及審查的具體程序如下:
1. 考生持畢業證、職稱證、身份證原件及單位介紹信到本人戶口所在地的行署、市衛生局辦理報名手續。
2. 各行署、市衛生局須確定一名負責考生資格審查的工作人員。審查人員在符合條件的考生有關證件復印件上簽注意見后將原件退給考生,并辦理報名手續。
3. 省衛生廳科教處、中醫處負責辦理各行署、市衛生局集體報名審核工作。各行署、市衛生局持考生有關證件復印件、考生單位介紹信及考生花名冊到衛生廳辦理審核手續。衛生廳審核同意后到各行署、市自考辦辦理報名手續。
五、根據公安部自學考試中心公政教考字[1998]1號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刑偵專業改考公安管理專業,部分課程替代作如下安排:
公安管理專業的憲法學替代刑偵專業的法學概論,公安學基礎理論替代中國公安通論,公安秘書學替代公安應用寫作學,刑事偵察學替代刑事案件偵察,治安管理學替代國際犯罪與偵察,公安管理學替代犯罪情報學,保衛學替代刑事偵察措施與手段,公安法規替代現場勘查學。
六、根據全國考委[2003]37號文件通知,部分專業和課程及大綱、教材從2004年起做如下變更:
1. 監所管理專業(專科,專業代碼030103)的憲法(二)(4學分,課程代碼0862)改為憲法(一)(4學分,課程代碼0212),法理學(二)(5學分,課程代碼0210)改為法理學(一)(7學分,課程代碼0211)、刑事訴訟原理與實務(5學分,課程代碼0217)改為刑事訴訟原理與實務(一)(7學分,課程代碼0920)。
2. 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課程(5學分,課程代碼0220)改為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一)(7學分,課程代碼0923),從2004年起只安排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一)課程的考試。
3. 公安管理專業的刑事偵察情報學(課程代碼0861)和刑事偵察學(課程代碼0358)課程名稱變更為刑事偵查情報學和刑事偵查學,課程代碼不變。有關教材名稱的更正將在教材再版時實行。
4. 從2004年起16門課程考試使用新編的大綱和教材:社會學概論(6學分,課程代碼0034)、婚姻家庭法(3學分,課程代碼0855)、合同法(4學分,課程代碼0230)、知識產權法(4學分,課程代碼0226)、公司法(4學分,課程代碼0227)、民事訴訟法學(5學分,課程代碼0243)、勞動法(4學分,課程代碼0167)、證據法學(6學分,課程代碼0229)、金融法(一)(4學分,課程代碼0256)、貨幣銀行學(6學分,課程代碼0066)、金融市場學(5學分,課程代碼0077、再保險學(4學分,課程代碼0085)、企業會計學(6學分,課程代碼0055)、經濟法概論(財經類)(4學分,課程代碼0043)、管理系統中計算機應用(4學分,課程代碼0051)、企業經濟統計學(6學分,課程代碼0045)。其中民事訴訟法學、企業會計學、經濟法概論(財經類)三門課程在2004年下半年的考試中使用新編的大綱,教材組織命題。預計其他進行重編的大綱、教材將于2005年使用。
5. 根據全國考委[2004]9號文件通知,檔案學專業)(獨本)(B060202)考試計劃中的“中國政治制度史”(0790)調整為“中國行政史”(0322)。
七、根據全國考委辦[2004]1號文件通知,《管理系統中計算機應用》(2004年版)教材中,以“附錄”的形式增加有關命令、函數等內容。該課程2004年的考試用書仍為2003年版教材,2005年考試用書將改為2004年版教材。
八、根據教育部教考試〖1999〗5號文件精神,將從2000年上半年開始改革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公共政治課課程設置,具體實施意見如下:
(一)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公共政治課課程設置
1. 專科和本科(基礎科段)設置
①“馬克思主義哲學原理”(3學分)
②“鄧小平理論概論”(3學分)
③“法律基礎與思想道德修養”(2學分)
2. 本科(本科段)和獨立本科段經濟類專業設置
“毛澤東思想概論”(2學分)
3. 本科(本科段)和獨立本科段非經濟類專業設置
①“毛澤東思想概論”(2學分)
②“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原理”(3學分)
“形勢與政策”課的內容列入“鄧小平理論概論”課程考試大綱,并在考試中占有10%的分數。每年4月份考試范圍為上年9月1日至當年2月末的國內外時事每年7月份考試范圍為上年12月1日至當年5月31日的國內外時事,每年10月份考試范圍為當年3月1日至8月31日國內外時事。教育部自考辦指定《半月談》雜志為自學考試公共政治課中時事政治考試的參考讀物。具體內容為:每年4月份時事政治考試的參考讀物為上一年10月至當年3月《半月談》雜志;每年10月份時事政治考試的參考讀物為當年4月至9月份《半月談》雜志。考試內容均出自所指定的《半月談》雜志。
(二)關于現有課程與改革后的課程銜接
專科和本科(基礎科段)的考生,凡公共政治課已達8學分的,不再參加新課程的考試;只通過“哲學”課程考試的考生,須參加“鄧小平理論概論”和“法律基礎與思想道德修養”課程考試;只通過“政治經濟學”課程考試的考生,須參加“馬克思列寧主義哲學原理”和“法律基礎與思想道德修養”課程考試。從2000年起報名參加專科和本科(基礎科段)自學考試的新考生,必須按照改革后的方案,參加公共政治課的學習、考試。
(三)各專業現有公共政治課與改革后的課程具體銜接辦法:
1. 本科和獨立本科段的考生,凡原考試計劃中規定的公共政治課已合格的,不再參加新公共政治課的考試;
非經濟類專業的考生,未通過“中國革命史”課程的,須參加“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原理”和“毛澤東思想概論”兩門課程的考試;經濟類專業的考生,未通過“中國革命史”的,須參加“毛澤東思想概論”的考試;
中醫學專業的考生,已通過“中國革命史”的,可不再參加新公共政治課的考試;只通過“政治經濟學(公)”,未通過“中國革命史”的,須參加“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原理”和“毛澤東思想概論”的考試。
2. 基礎科段和專科段的考生:
原專業考試計劃中設置有“哲學”和“中國革命史”兩門公共政治課的,其兩門課程均已合格的考生,不再參加新公共政治課的考試:“哲學”未通過者,須參加“馬克思主義哲學原理”和“法律基礎與思想道德修養”的考試:“中國革命史”未通過者,須參加“鄧小平理論概論”和“法律基礎與思想道德修養”的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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