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我省教育改革發展形勢的要求,根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及全國考委《關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免考課程的試行規定》,經研究特制定“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課程免考暫行規定”。
一、免考對象:國家承認學歷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和經國家教育部批準或同意備案的成人高等學校和民辦高等學校(以下簡稱各類高等學校)的研究生、本科、專科畢業生(含符合條件的肄業生和退學生)以及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生(含在考生),報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均可按本規定實施免考。
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課程分類:
1、公共基礎課程:馬克思主義哲學原理、鄧小平理論概論、法律基礎與思想道德修養、毛澤東思想概論、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原理(以上5門課程為公共政治課)、大學語文、高等數學、物理(工)、計算機應用基礎(理論)、公共英語。
2、專業基礎課。
3、專業課。
三、學歷課程免考規定:
1、 各類高等學校的本科或本科以上畢業生,報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科、本科或獨立本科段專業,可免考公共政治課(提供畢業證書即可)和課程名稱相同、學分及內容要求同于或低于原所學專業的公共基礎課程、專業基礎課程。
2、各類高等學校的專科或專科以上畢業生,報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科專業,可免考公共政治課(提供畢業證書即可)和課程名稱相同、學分及內容要求同于或低于原所學專業的公共基礎課程、專業基礎課程(含跨專業報考本科要求加考的相應的專業專科課程)。
3、各類高等學校的專科畢業生,報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段專業,可免考課程名稱相同、要求相同且成績合格的公共政治課。
4、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課程合格成績可在不同專業使用。
5、各類高等學校的專科、本科肄業生,退學生報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各專業的考試,可以免考同一學歷層次的課程名稱相同、學分和內容要求同于或低于原所學課程且成績合格的公共基礎課程。
6、各類高等學校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畢業生報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各專業的考試,可免考與原所學專業相應的公共基礎課程。如各類外語專業專科及專科以上畢業生可免“英語”課程。計算機專業畢業生報考,可免考“計算機應用基礎(理論)”課程。數學專業畢業生報考,可免考專科和本科的“高等數學”課程。漢語言文學、新聞、文秘等專業專科及專科以上畢業生報考,可以免考“大學語文”課程,物理專業畢業生可以免考“物理(工)”課程等。
四、非學歷證書免考規定:
1、全國英語等級考試:
凡參加全國英語等級考試(PETS)二級(及以上)筆試成績合格者,可免考“英語(一)”課程;凡參加PETS三級(及以上)筆試成績合格者,可免考“英語(二)”課程。
2、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
1)凡獲得NCRE(全國計算機等級證書考試,下同)一級(及以上)合格證書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中的《計算機應用基礎》(0018)或《計算機應用技術》(2316)課程(包括理論考試和上機考試兩部分);凡獲得NCRE二級(及以上)證書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中的“管理系統中計算機應用”課程(包括理論考試合上機考核兩部分)。
2)凡獲得NCRE二級C語言程序設計(筆試和上機)合格證書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中的《高級語言程序設計》(0342)課程(包括理論考試和實踐考核兩部分)。
3)凡獲得NCRE三級PC技術(筆試和上機)合格證書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中的《微型計算機及其接口技術》(2319)和《微型計算機原理及應用》(2277)課程(包括理論考試和實踐考核兩部分)。
3、全國計算機應用技術證書考試:
1)獲得自學考試系統組織的“全國計算機應用技術證書(NIT)考試”各模塊之一合格證書者可免考“計算機應用基礎”課程;
2)獲得自學考試系統組織的“全國計算機應用技術證書(NIT)考試《管理系統中信息技術的應用》”模塊合格證書者可免考“管理系統中計算機應用”課程。
4、全國中小學教師教育技術水平考試(NTST)
凡獲得“全國中小學教師教育技術水平考試(NTST)”初級以上證書的考生,可以頂替“中小學教師信息技術(中級)(課程代碼:4304)”課程的成績;獲得“全國中小學教師教育技術水平考試(NTST)”中級以上證書的考生,可以頂替“中小學教師信息技術(高級)(課程代碼:3301)課程的成績。
五、其他
1)自學考試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學分數,每學分大約相當于全日制普通高校授課時數18學時。
2)各類高校不做考試課要求的考查課、選修課、附修課及非學歷教育的培訓、進修等課程均不在免考申請范圍。
3)符合免考條件,辦理了免考手續的課程,相應的被免考課程的實踐性環節考核同時免考(有特別要求的,另行規定)。
六、辦理免考手續:
參加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符合課程免考條件的,需由考生本人向當地考辦提出申請,辦理有關課程免考手續 .考生最遲應于全部課程考試完畢半年前把免考手續辦妥(考生不得在辦理畢業申報手續的同時,申請辦理免考手續)。
申請者必須填《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免考課程申請表》一式三份,上報市考辦審核,初審合格者由市考辦集中報省自考辦批準。經批準的免考課程,作為合格成績進入考生電子檔案。
七、凡有偽造、涂改和提供假證明材料者,一經查出,即取消其考試資格和已取得的合格成績,并通知其所在單位進行處理。
對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員,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八、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實施。凡與本規定不一致的,以本規定為準。本規定由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負責解釋。
來源:安徽招考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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