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教育部 - 新聞資訊】學區評鑒:以紐澤西州為例 2013年07月19日 06時訊
過去一年,紐澤西州紐華克學區(Newark Public Schools)盼望從州政府手中拿回對其學校的支配權,與州教育廳對簿公堂,本(7)月9日州上訴法院(appellate court)合議庭做出判決,維持州政府繼續接管該學區的決定。紐華克學區學生約4萬人,是紐澤西州最大學區,由于表現欠佳,州政府從1995年起依法接管至今。該州憑什幺接管學區主管的事務?如何督導評鑒學區?無疑是一項嚴肅有趣的問題,以下簡單介紹提供參考。
紐澤西州教育廳依法(P.L.2003,c.235 & P.L.2007,c.16)設計「單一績效責任制度」Quality Single Accountability Continuum (QSAC),以督導評鑒公立學區的表現,新制度的著重點由法規遵守轉向協助、能力建構與改善,它是單一綜合績效責任制度,新制度是從以下5類指標督導評鑒學區:教學(instruction and program)、人事(personnel)、財務管理(fiscal management)、設備使用管理(operations)、領導統御(Governance),這5類指標經研究證實為有效學區的主要因素。學區評鑒作業程序如下:1.學區籌組的委員會在學區表現評鑒表(District Performance Review, DPR)上自行打分;2.學區完成設備檢查;3.學區于11月16日以前向州教育廳繳交填妥的學區表現評鑒表;4.學區于11月16日以前向郡政府繳交設備檢查表(Facilities Checklist)及列有地方教育理事批準的會議記錄;5.郡長及郡政府人員確認學區所填報的資料;6.州教育廳長向州教育理事會提報評鑒結果的建議。有關紐澤西州對學區的督導與評鑒,詳請參考以下網站www.state.nj.us/education/genfo/quac/。
紐澤西州的學區必須在任一指標達到80%的得分,方能維持或重獲支配權,紐華克學區于2007年僅收回「設備使用管理」一項的支配權,2011年在「人事」、「財務管理」、「領導統御」等三項雖已達到80%的得分,但由于該學區的高中生畢業率低以及標準化測驗分數停滯不前,使得州教育廳不愿放手,并獲得州上訴法院的判決支持。
資料
【臺灣教育部 - 新聞資訊】學區評鑒:以紐澤西州為例 www.state.nj.us/education/genfo/quac/.本文章來源于臺灣教育部,請我們一起了解下臺灣教育的一些情況吧。臺灣與祖國大陸一樣,有著濃厚的重視興學辦教的傳統。鄭成功收復臺灣后,就在臺灣開始興辦教育事業。17世紀中葉,在孔廟設立“太學”,陳永華為“學院”,也是“太學”的主持人,可以說是臺灣最早由中國人自己建立的學校。陳永華不僅自己鼓勵鄉社辦小學,還重視高山族的教育,鼓勵高山族送子弟入學。清政府治理臺灣后,更重視臺灣的教育事業,在臺灣逐步建立府學、縣學和社學,歷任巡臺長官都兼任臺灣的學政(教育長官)。福建巡撫沈葆楨入臺主持防務后,為發展東部少數民族地區的文化教育,指示舉辦“番學”,從此高山族的教育得到了重要發展。臺灣逐漸建立起包括“太學”、府學、州學與“番學”在內的初步教育體系。當時的“太學”,相當于今天的高等教育;府設府學,州設州學,可以說是一種中等教育;鄉社設社學,即鄉塾,為初等教育;“番學”為少數民族教育。同時臺灣也開始實行科舉制度。臺灣建省后,第一任巡撫劉銘傳推行革新,在教育上先后設立了“西學堂”、電報學堂等學校,已具備現代學校的雛形。如西學堂有較完備的設施,課程不再限于儒家經典,還設有外語、歷史、地理、測繪、算學、理化等。這些措施,為臺灣現代教育的發展奠定了重要基礎。臺灣教育的起源1630年代,跟隨荷蘭東印度公司來臺的傳教士干治士()利用羅馬拼音將臺灣新港附近的平埔族語言文字化,并利用該文字開堂教授圣經。該文字因為 東印度公司傳授于平埔族新港社,所以稱為新港文或新港文字。1636年,荷蘭傳教士羅伯圖斯·尤鈕斯(RobertusJunius)更開始在新港社創立學校招收平埔族學童,教授新港文、圣經與羅馬文字。后來,南部平埔族大社中,通通都有類似由傳教士設立的教育機構。這些學校,就是臺灣教育的啟蒙。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