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加拿大《明報》報道,對許多剛畢業、正準備申請加拿大經驗類別的中國留學生來說,如何找到符合申請資格的工作并累積一年經驗,是申請過程中最困難的部分,有申請人因此變通做法,請父母開設公司,或與朋友合開公司,再雇用自己。最近更有人看好CEC申請的商機,開班授課,教導如何開公司及協助CEC申請。加拿大移民部指出,如開始公司的目的純為移民,會被視為造假,不僅會在移民部永久留下造假案底,甚至可能被拒入境2年;即使因此拿到移民資格,查出后也會被取消,甚至被刑事起訴。
畢業后取得3年工作簽證、并選擇在大溫工作的中國留學生,不少人希望能通過CEC方式申請移民。然而,留學生畢業后的找工之路,卻不是每人都順遂,尤其根據規定留學生所累積的工作經驗,必須是加拿大全國職業代碼下0、A及B類的工作,其工作經驗才會被采認。
于是近年來,開始有移民顧問建議留學生考慮開公司,但不是自雇,而是讓家人開公司,留學生還屬于受雇,公司負責人可掛名父母,留學生則擔任公司經理,負責公司營運及打理業務。
教留學生開公司不只是移民顧問的專業,溫哥華也有從事其他行業的公司“跨界”推出培訓計劃,除了創業輔導,還會幫忙申請CEC,且費用不低。
負責計劃的發言人指出,留學生有兩種參加計劃的方式,第一種是接受培訓,完成培訓后有機會被該公司聘用;第二種則是留學生請父母開貿易公司、再雇用留學生,打理貿易公司的有關業務。
移民顧問陳亮指出,CEC申請人在家人開設的公司工作并成功申請移民的例子并不少見。例如有一對留學生夫婦,妻子接手一間意大利薄餅店,丈夫則受雇于薄餅店,擔任管理工作,該店還有其他員工,丈夫在工作一年之后,申請CEC也已經獲準,現在丈夫和妻子都已有永久居民身分。
陳亮認為,移民部在審理CEC時對工作經驗的查核,主要確定申請人是否為該公司所雇用,以及公司是否存在,但他并不建議申請人,為了申請移民,從無到有去申請一間公司,如果只是空殼公司被查出,反而對申請人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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