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有一些中介顧問,為了多簽約、增加銷售額,用不實的信息來忽悠消費者;還有一些中介則為了提高申請學校的通過率,給學生的申請材料作假,導致事情曝光后,學生深受其害。大部分合法經營、信譽良好的留學機構都不會幫學生造假材料。千萬不要為了錄取而忘卻誠信。學生一旦被發現材料造假,除了有可能被遣返回國,也會對學生的個人誠信造成影響,甚至影響學生前往其他國家留學、出差、旅游的簽證審批。
據留學專家介紹:通過中介機構辦理留學時,應查驗其是否具有教育部頒發的“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機構資格認定書”以及當地工商管理部門頒發的允許其開展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業務的“營業執照”,并核對其核心資質情況。同時,要通過正規渠道了解擬留學院校的資質情況,應查看駐外使領館對該院校的認證文件,了解中介服務機構是否與該院校簽署了合作意向書或協議,以及該合作意向書或協議是否報經當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確認。
在簽署出國留學服務合同時,除了要將涉及雙方利益的核心內容寫入合同外,還應注意合同中署名的留學中介機構名稱是否與其“資格認定書”上的名稱相符;繳付有關費用時,應索要有效發票或蓋有企業財務專用章的收據,以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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