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教育部 - 新聞資訊】臺泰簽署高教評鑒備忘錄 2013年04月23日 12時訊
泰國國家教育標準與品質評估局執行長查那隆(Channarong Pornrungroj)于本年4月8日與高等教育評鑒中心執行長李隆盛在臺北續簽合作備忘錄,未來臺泰將透過評鑒人員互訪與交換,共同培訓評鑒委員以及交流和合作推動評鑒實務等方式,建立更緊密與實質的合作關係。
查那隆于簽署典禮上表示,未來將與高教評鑒中心透過評鑒人員的互訪與交換,彼此分享品質保證的資訊和經驗,共同促進彼此之間的高等教育品質保證工作,提升大學的教育品質與水準。
高教評鑒中心自2005年成立以來,除了接受教育部委託辦理國內大學系所評鑒與校務評鑒事務,更積極與國際評鑒組織交流,力求國內評鑒制度與國際高教評鑒制度接軌,目前已與全球七個國家、八大評鑒機構簽署合作備忘錄,包括歐洲的羅馬尼亞,以及亞洲的日本、中國大陸、印度、菲律賓、馬來西亞與泰國等國,都與臺灣的高教評鑒中心有實質交流與合作。
查那隆表示,泰國本身有兩個評鑒組織,分別進行外部和內部評鑒,外部評鑒每5年1次,內部評鑒每年1次,彼此分工和合作。這次負責外部評鑒的國家教育標準和品質評估局與臺灣合作,除了希望共同訓練評鑒委員,也希望讓評鑒指標更趨本土化,適合東方執行。
參考資料
【臺灣教育部 - 新聞資訊】臺泰簽署高教評鑒備忘錄 教育體系。當時的“太學”,相當于今天的高等教育;府設府學,州設州學,可以說是一種中等教育;鄉社設社學,即鄉塾,為初等教育;“番學”為少數民族教育。同時臺灣也開始實行科舉制度。臺灣建省后,第一任巡撫劉銘傳推行革新,在教育上先后設立了“西學堂”、電報學堂等學校,已具備現代學校的雛形。如西學堂有較完備的設施,課程不再限于儒家經典,還設有外語、歷史、地理、測繪、算學、理化等。這些措施,為臺灣現代教育的發展奠定了重要基礎。臺灣教育的起源1630年代,跟隨荷蘭東印度公司來臺的傳教士干治士()利用羅馬拼音將臺灣新港附近的平埔族語言文字化,并利用該文字開堂教授圣經。該文字因為 東印度公司傳授于平埔族新港社,所以稱為新港文或新港文字。1636年,荷蘭傳教士羅伯圖斯·尤鈕斯(RobertusJunius)更開始在新港社創立學校招收平埔族學童,教授新港文、圣經與羅馬文字。后來,南部平埔族大社中,通通都有類似由傳教士設立的教育機構。這些學校,就是臺灣教育的啟蒙。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