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教育部 - 新聞資訊】美聯邦政府獎助學金制度改革建議報告出爐 2013年02月08日 12時訊
最近有一系列針對聯邦政府獎助學金架構改革的建議報告出爐,建議以入學學生背景評估學校,并重新定義符合聯邦補助款計畫的學校資格。 上週,公立及使用公有地大學協會(Association of Public and Land-Grant Universities)發布一份名為「聯邦學生獎助學金的獲得與完成」(Federal Student Aid: Access and Completion)的報告,針對平衡入學錄取資格、增加高等教育機會、改善大學畢業率,提出建議辦法。這份報告乃為比爾與梅琳達˙蓋茲基金會(Bill & Melinda Gates Foundation)底下的獎助學金重新設計與執行計畫(Reimaging Aid Design and Delivery Project),委託進行的16項報告之一。協會的計畫負責人坦那(Michael Tanner)發表書面聲明指出,「為了學生著想,聯邦政府獎助學金計畫的設計,在錄取和成效上都必須改善。」
坦那于書面聲明中指出,聯邦政府的獎助學金申請資格準則,應該將ㄧ所學校里各種不同背景的學生所帶來的影響力以及獲聯邦貸款的學生違約比例納入考慮。報告指出,「為許多弱勢背景學生提供服務的校院單位,常覺得未受到應有的肯定。」
該份報告建議對學校申請裴爾獎學金(Pell Grant)以及學生貸款的資格,更加嚴謹把關。目前,如果學生群體違約比例(the student cohort default rate)一年內超過40%,或連續三年超過30%,那幺該所學校將失去申請資格。根據報告內容,設定門檻這幺高,是為了保護部分有許多具備潛在違約因素學生的學校。
坦那提到,學校資格應取決于各大學學生的一些特定風險因素,且如果群體還款比例低于規定,或如果連續三年的違約率高于規定,該校的資格則應該被取消或予以降等。不過這份報告中并未提供明確的比率數字。
報告并提出了其他建議,如針對學生續讀率和畢業率高的學校學生,提供平均學生補助(per-student financing);建立學生專屬的全國求才廣告系統;并針對未達標準的學校,限制該校獲得學生補助的人數。報告也建議,針對軍人和退休軍人福利增加附加條件,例如申請終身教育的學生,需定期提出一定程度的學業成績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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