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教育部 - 新聞資訊】美國聯邦法律站在身心障礙學童父母這一方 2013年01月30日 10時訊
美國聯邦法庭在最近的一項訴訟里,判決科羅拉多州某學區必須支付補償費用給一名特殊教育學童的家長。這名學童由于缺乏學習能力,再加上情緒及行為管理困難,必須到外州的療養機構上學,同時接受醫療照顧。
這個案例牽涉到美國「身心障礙教育法案」(IDEA,the Individuals with Disabilities Education Act)。在這條聯邦法律底下,殘障學童如果無法從當地學區獲免費而合適的公立教育(FAPE,Free Appropriate Public Education),他們的家長可以單方面選擇將孩子送至私立教育機構入學,而且可以要求由該學區補償支付衍生出來的相關費用。
這個案例之所以受到各界相當大的關注,包括各個學校董事會團體以及美國總統歐巴馬的管理團隊都加入討論,是因為它包含了一個特殊議題:一個學童的教育問題與其心智健康關係密不可分,但它的學區真的有法律義務要補償這名學童在這兩個部份上的花費嗎?尤其當這項花費的使用地點并不在該學區里,甚至不在該州。
法庭在最后一次于科羅拉多州首都丹佛(Denver)的訴訟審判里,以3票對0票的結果,一面倒向一這名身心障礙學童的父母。訴狀書上描寫這名女性學童的情緒及心智嚴重失序,她的父母為了她的特殊教育,在2008年打算將她送進入一所位于愛達荷州的私人教養院,不過,這所教養院每個月要收取9千8百美元的費用。她所屬的學區杰佛森縣(Jefferson County)不愿意支付這筆可觀的費用,雙方因此鬧上法庭。
杰佛森縣拒絕的理由是:這對父母把學童被安頓在科羅拉多州以外的私立教養院,學童并不在學區內就讀,因此他們毋需負責。最初在行政公聽會時,這對父母已經被裁定勝訴,然而杰佛森縣不服判決,因此上訴到聯邦法庭。由于這項判決將會影響未來類似事件的爭議結果,也會對各學區的經費造成重大影響,因此最后總共有六個州的全國學校董事會聯盟以及州立學校董事會團體加入提告的一方,包括科羅拉多州、堪薩斯州、新墨西哥州、奧克拉荷馬州、懷俄明州以及猶他州。
「學區不應該為單一居民的個人醫療目的來賠償負責,」他們在訴狀書中表示,「這種責任不只超出了學區的能力及資金範圍,更超出了身心障礙教育法案的期待。」
【臺灣教育部 - 新聞資訊】美國聯邦法律站在身心障礙學童父母這一方另外,歐巴馬的行政團隊則支持這對父母,連美國司法部以及教育部的律師,也都站在他們這一邊。聯邦法庭最后判決這對父母勝訴,除了花在請專業醫師為學童診療的相關醫療費用以外,杰佛森縣必須補償這對父母在該私立教養院的一切費用。
審判書上寫道:「法庭認同學區應該補償這名身心障礙學童的教育費用,當公立教育無法提供心智上的治療,而心智健全偏偏又與教育密不可分,那幺學區就必須補償學童在心智治療的費用。」也就是說,法庭認可這家位于愛達荷州的私立療養院是一個認證的教育機購,而這名學童既然在此可以受到良好教育,而且其他心智健全治療也都是為了促進她的教育,因此依照聯邦身心障礙教育法,那些相關的費用都應該獲得補償。
審判書也補充,若補償的費用很昂貴時,「由于需要這種補償的學生人數很少,因此應該讓他們在受限最少的環境下接受補償,這樣才能讓『身心障礙法案』這項歷史悠久的立法發揮最大的價值。」
另外,法庭也總結道,學區以「這名學童并不在科羅拉多州受教」反覆論述他們沒有義務對這名身心障礙學生負責,是不被接受的,因為在聯邦身心障礙教育法之下,他們對這名學生責無旁貸。
資料
【臺灣教育部 - 新聞資訊】美國聯邦法律站在身心障礙學童父母這一方 教育體系。當時的“太學”,相當于今天的高等教育;府設府學,州設州學,可以說是一種中等教育;鄉社設社學,即鄉塾,為初等教育;“番學”為少數民族教育。同時臺灣也開始實行科舉制度。臺灣建省后,第一任巡撫劉銘傳推行革新,在教育上先后設立了“西學堂”、電報學堂等學校,已具備現代學校的雛形。如西學堂有較完備的設施,課程不再限于儒家經典,還設有外語、歷史、地理、測繪、算學、理化等。這些措施,為臺灣現代教育的發展奠定了重要基礎。臺灣教育的起源1630年代,跟隨荷蘭東印度公司來臺的傳教士干治士()利用羅馬拼音將臺灣新港附近的平埔族語言文字化,并利用該文字開堂教授圣經。該文字因為 東印度公司傳授于平埔族新港社,所以稱為新港文或新港文字。1636年,荷蘭傳教士羅伯圖斯·尤鈕斯(RobertusJunius)更開始在新港社創立學校招收平埔族學童,教授新港文、圣經與羅馬文字。后來,南部平埔族大社中,通通都有類似由傳教士設立的教育機構。這些學校,就是臺灣教育的啟蒙。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