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我正在辦理去荷蘭留學的手續,現在糾結出生認證這一環節,我在其他國家大使館網站上看到了其對出生認證的格式樣本,但卻一直找不到荷蘭的,很擔心有格式上的規定,錯了又得重新辦理,很麻煩。確切的流程究竟是怎么樣的呢?
答:
關于出生雙認證,如果是1996年之前出生的,可以按照以下步驟去做雙認證:
一,去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先把家庭戶口本做一次更新,保證家庭各個成員登記狀態都是最新的,然后讓派出所給你本人開一份《戶籍證明》,注意讓派出所在這份證明下面注明“該證明可以用以辦理出生證公證”。
二,帶著本人身份證、家庭戶口本、本人《戶籍證明》去當地公證處做公證,公證處會給你做三份公證書:1、《出生公證》,2、《家庭戶口本公證》,3、個人《戶籍證明公證》。
三,聯系委托當地省市的外辦或國際交流服務中心給你辦理雙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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