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02年下半年起,面向全省開考心理健康教育專業(本、專科)和公共事業管理專業(本、專科)。
二、法律專業(本科)新老計劃過渡期執行到2003年底,在2003年底前,1999年前參加該專業考試的老考生可以采用學分累計的辦法(新舊計劃不重復課程積滿64學分)申請畢業。
三、根據國家考辦文件通知,建筑工程專業(本科)中“建筑設備(8612)”,課程取消;房屋建筑工程專科(包括應用專科)中“房屋建筑學(4610)(7610)”和“建筑工程定額與預算(4625)(7625)”取消。同時,其他專業報考建筑工程專業(本科)加試課中的“房屋建筑學”取消。
四、計算機應用基礎從2002年10月起用新教材考試,楊明福主編,2001年版,機械工業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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