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網站發布由教育部和財政部聯合制定的文件,對公派出國的留學研究生作出規定,要求他們在學成后,必須回國服務兩年,否則就得償還所有的資助費用,并支付30%的違約金。從道義上講,一個由國家資助的留學生,當然有責任和義務在學成之后為國服務。我們對此表示肯定。但同時,我們也不得不看到,根據今年4月中國社科院發表的《2007年全球政治與安全報告》,從1978年改革開放至2006年年底,中國公派加自費的出國留學總人數為106萬,而歸國人員卻只有27.5萬。中國目前成為全球人才外流最嚴重的國家。因此,結合教育部和財政部的這個最新規定,我們不得不思考,為什么一些留學生不愿回國服務?如果出于履行強制規定,兩年服務期滿了之后,仍留不住人心怎么辦? 留學生不愿回國服務,有人認為這是人品問題。我們則認為,更重要的是安居樂業的環境。 眾所周知,自改革開放之初,提出“尊重知識,尊重人才”之后,對人才的尊重蔚然成風。今天,引進人才,留住人才已成為各科研生產單位的常識,財大氣粗者,甚至不惜以巨額高薪吸引海內外專家學者來領銜擔當重要職位。但為什么還有更為巨量的人才滯留海外呢?當然,此中原因復雜,也并非全是國內政策不到位的責任,但我們有責任把國內人才環境搞好。我們仍應反思,吸引人才與深化改革是分不開的。 歷史地看,“尊重人才”的提出,有其特定背景。當走出那段非常時期之后,有些認識顯然沒有與時俱進,“尊重人才”出現做表面文章的情況。比如,在一些人看來,人才只不過是在填寫各類表格之時的博士頭銜(洋博士更好),于本單位的門面,是鍍金鎦銀,同時也突出自己在引進人才方面的政績。在這背后,談不上對人才的實質性尊重。比如在高校,在關鍵性決策上,一錘定音的是行政部門還是教授一方?是后者;收入分配更多是傾向于第一線的教師還是大大小小的行政官員?是前者;一個沒有任何行政頭銜的教授的話語權,與一個具備了行政頭銜的教授相比,有天壤之別。如此情況下,一個人才,在熬過兩年之后,是繼續從事研究,還是也需要行政頭銜放大話語權?更或者再出國尋找機會?何去何從,他能不做出一個理性人該有的理性選擇?現在國內高校對于教師的科研成果,普遍如美國大學那樣,具有硬性的數量規定,每年必須發表多少字數的論文著作,必須申請得到多少基金資助等等。且不論這樣的科研制度是否就是一種最佳設計,這樣的制度到了國內以后,洋和尚的“經”卻被念歪了。我們這里,掌控科研基金審批權的大多是行政部門,成果認定也離不開行政部門的拍板。至于雜志、出版社等級的審定走的也是行政運作模式。據《社會學家茶座》(21輯)王勛的文章“美國大學的終身教職制度”介紹,其中對教授的各項評估要求都是以“同行評議”作為標準的。同行評議則意味著教授可以自我把關,若說尊重,還有比這更到位的形式? 人才,就是有特定專長的人。必須明確認識到,他們首先應該是“人”,而不只是可供“使用”的“人才”。因為“人才”在非專業領域,仍然以普通人身份出現,而專業領域只是一個人生活的一部分,很難設想,一個人的一部分被尊重,而另一部分被社會忽視。因此,合理的辦法,還是先尊重普通人,在此基礎上,尊重“人才”。 近幾年,留學生回國數量一直在增加,這里有中國經濟崛起帶來的機會吸引力,大量歸國人員落在中外資企業中,發揮著才能,而作為高級人才“蓄水池”的高校在人才競爭中卻缺乏這種吸引力。如果環境未改善,人才歸國服務兩年后,他們會作何選擇呢?
來源:東方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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