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教育部 - 新聞資訊】加國呼吁廢除強制管教的法律 2012年09月07日 12時訊
加國醫學協會期刊(The Canadian Medical Association Journal)日前發表一則嚴詞強烈嚴肅的文章,指責加國政府應剔除刑法第43條──家長、老師及合法監護人在管教孩子時可使用強制的方式以更正孩子們不當的行為,但不可超出合理範圍。該雜誌的總編輯John Fletcher認為,加國早該將這條過時的法規剔除,以避免成為教育失敗的例子。
此醫學雜誌早前曾發表一則耗時20年完成的研究,并證明從幼年時即遭受責備打罵管教的孩子,在成年后較為激動,在社交活動上也出現障礙,甚至影響整個身心靈的發展,造成人格上的缺陷。
Fletcher指出,每位家長都應在如何教導孩子上做足功課,以尋求最適當的方法,另外,該法規必須做出適當的改良,因刑法第43條無疑在替進行強制管教方法的家長或老師背書,并有提倡體罰之疑,「刑法第43條讓家長管教孩子時的強制管理變為常態,也更難區分何者為合理的管教。」另外,Fletcher認為,刑法第43條讓許多家長認為強制的管理方法即為合理,并忽略了其他更有效的管教方式。
早在此期刊登出前,就已有不少私人議員向加國下議院提案,希望能夠廢除強制教管方式,但均告失敗。加國高等法院(The Supreme Court of Canada)并早于2004年否決廢除刑法第43條,認為該法規并未威脅到孩子的自身安全,也不足以構成過分的懲罰。
根據2003的民意調查,加國69%的民眾支持政府禁止老師使用強制的方式更正學生不當的行為,但僅51%的民眾認為家長也該受到此管制,顯示出大眾的民意并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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