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教育部 - 新聞資訊】南韓教科部宣布將訂頒配套措施 保護中小學教師免受學生及其家長羞辱 2012年08月31日 12時訊
未來,學生如以暴力侵犯、汙辱教師,該名學生及其家長均須接受心理輔導;除此,校長如隱瞞該校教師受學生及其家長羞辱事件,該校長須受嚴厲處分。這是南韓教育科學技術部本(8)月28日所宣布防止教師遭暴力侵擾、汙辱、及維護教師權益整個配套措施中的一部分;該部表示,為在今(2012)年內落實這項政策,目前正積極修改有關法令。
依據新措施,國民中小學一旦發生教師遭學生及其家長暴力侵犯、污辱,該校校長必須立即將全案報告所屬地方政府教育廳,未陳報者,將被調查議處。教師團體多抱怨:每年都有許多教師在課堂上遭學生暴力攻擊,然而,校長們深恐事件曝光后有損校譽,故多不愿針對問題積極設法處理。
未來,如有家長當著學生面攻擊或咒罵教師,該家長也會受到適當處罰;教育科學技術部將要求各道(省)、市教育廳成立教師權益保護委員會,專門處理學生、家長對教師動粗事件,也處理坐視或隱瞞教師遭學生及其家長暴力侵犯的失職校長。
另外,凡遭學生及其家長侵擾的教師,將尊重該教師意愿,遷調他校服務。
這些措施所反映的今日學校校內環境,是教師在課堂秩序管理上、對頑劣學生的約束上,都感到一天比一天困難。
南韓教師聯合會(Korean Federation of Teachers' Association)表示,許多教師擔心沒收學生手機或在課堂上叱罵學生會招致學生暴力相向。該會經常、甚至每天都收到中小學教師申訴函,抱怨學生管教困難、課堂脫序,動輒遭學生辱罵、毆打,面對班上頑劣學生,別說教導他們,就是看到了,都心生畏懼。
譬如本月17日,忠清北道清州市一位廿多歲的國中女教師,當一位學生父親指責她對他孩子不公時,就遭到該家長言詞辱罵、暴力攻擊。
一些教師團體表示,自從在野黨自由進步派人士當選部分道、市政府教育監(superintendent,譯者按:相當我市、縣政府「教育局長」)以后,他們制定學生人權維護法令,禁止教師體罰學生,允許學生自由選擇髮型、自由穿著,使得教師在處理頑劣粗暴學生時倍感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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