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教育部 - 新聞資訊】大阪巿政府不同意教職員工會租借學校場地舉辦活動引發工會提出訴訟 2012年08月24日 12時訊
大阪巿教職員工會擬向巿政府租借學校教室舉辦教育研修活動,但巿政府依據甫通過實施的「勞資關係條例」不宜特例處理教職員工會要求的規定,否絕教職員工會的申請案,工會于8月14日向法院提出訴訟,要求巿政府取消該項不當處分,為該條例7月修正通過實施后,第一起巿政府與工會訴訟的案例。
教職員工會約自40年前開始,每年假巿立國小舉辦教育研究會,由會員發表相關教學研究之報告,本(2012)年訂于9月8日在巿立西九條國小舉行,于7月31日向該校提出申請,但校長以「勞資關係條例」中「不得特別協助工會舉辦相關活動」之規定,不同意該申請案。
教職員工會表示,該活動雖然是工會舉辦之活動,但主要目的是自主研修,不應以法律封鎖工會所有的活動,剝奪教職員研修的機會,再者該條例未平等對待工會與其他團體,不符憲法之前眾人平等的規定,因此提出訴訟。教職員工會之律師團提出告訴后,于巿內召開記者會表示,希望以向法院訴訟的方式,彰顯該條例有問題之規定。
(說明)大阪巿「勞資關係條例」:大阪巿議會于7月27日通過「職員政治活動規範條例」,限制職員參與政治活動,該條例計有13條,以「確保合適且健全的勞資關係」(第1條)為目的,嚴格規定勞資交涉的範圍及勞資交涉的情形需向媒體公開。
資料
【臺灣教育部 - 新聞資訊】大阪巿政府不同意教職員工會租借學校場地舉辦活動引發工會提出訴訟 教育體系。當時的“太學”,相當于今天的高等教育;府設府學,州設州學,可以說是一種中等教育;鄉社設社學,即鄉塾,為初等教育;“番學”為少數民族教育。同時臺灣也開始實行科舉制度。臺灣建省后,第一任巡撫劉銘傳推行革新,在教育上先后設立了“西學堂”、電報學堂等學校,已具備現代學校的雛形。如西學堂有較完備的設施,課程不再限于儒家經典,還設有外語、歷史、地理、測繪、算學、理化等。這些措施,為臺灣現代教育的發展奠定了重要基礎。臺灣教育的起源1630年代,跟隨荷蘭東印度公司來臺的傳教士干治士()利用羅馬拼音將臺灣新港附近的平埔族語言文字化,并利用該文字開堂教授圣經。該文字因為 東印度公司傳授于平埔族新港社,所以稱為新港文或新港文字。1636年,荷蘭傳教士羅伯圖斯·尤鈕斯(RobertusJunius)更開始在新港社創立學校招收平埔族學童,教授新港文、圣經與羅馬文字。后來,南部平埔族大社中,通通都有類似由傳教士設立的教育機構。這些學校,就是臺灣教育的啟蒙。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