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政府為減少酗酒人口,計畫明定部分公共場所全面禁止飲酒及任何形式的促銷酒產品廣告。
本(2012)年6月25日,南韓衛生福利部宣布,將依據法律訂定行政命令,凡遭檢舉在校園內及其附近、青少年活動中心、醫院等禁酒地區飲酒的人,課以最高300萬韓元(約折合2,580美元)的罰款。此項命令,也同時禁止在公共汽車上安裝或招貼促銷酒的各種廣告,用以阻絕國民,特別是青少年,過度飲酒,及因酗酒而危害個人健康及公共安全。
衛生福利部官員表示,比較世界各國發現,接觸酒類廣告越少的國家,該國人民飲酒數量必減少,酗酒的案件也較少。
去(2011)年,南韓國會通過政府提出的一項法案,該法案規定在不限制觀眾年齡的電影院,嚴禁任何有關啤酒、燒酒、及其他含酒精飲料的廣告。該法律今年6月生效,也同時禁止地鐵站出現促銷酒的各種廣告,不論是車廂內外招貼、電子看板、或電視播映墻。
這項行政命令尚須就禁酒地區、禁酒廣告地點作細致規范,譬如國民中小學、高中職的校內及其附近全面禁酒、禁止酒廣告已十分明確,但在醫院方面,可能必須排除殯儀館,因為後者多設在大型醫院內,許多吊喪者,在那里有獻酒儀式及藉酒解憂傷的習慣。
公車內及其車廂外壁是國民視線最常接觸到的地方,嚴禁在那里出現酒廣告已是明確的、必須的,有關法令更應越快生效越好。
據南韓某制造啤酒、燒酒最大酒商公關人員表示,該公司知道這項禁令會影響該公司酒產品銷售量,但仍樂意配合政府的要求,因為禁令適用酒市場所有廠家,銷售量減少是每家廠商都會遇到的,故相當公平;該公司已做妥各項準備,接受政府新規定,自電影院、公車、地鐵全面撤出有關該公司的酒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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