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越南教育培訓部的統計,目前越南大專院校教師人數高達7萬7,500人,其中高達50%的教師尚未具備碩士以上學位。在高等教育法案修訂會議中,已受到重視,并提出處理解決的方式。
根據越南教育培訓部的統計,上述大專教師之中,具有副教授及教授職稱者,只占3.5%,具有博士學位者約占10%,具有碩士學位占40%。因此,尚有50%教師未具碩士以上學位。若按照高等教育法案的規定,大學教師須具備碩士以上學位,一旦該法案生效,將導致50%的現任教師未能繼續任教。
實際上,大部分大學都招聘只具有學士學位的教師,并於招聘後,再培訓獲得較高的學歷。目前在越南的大學中,有一些較特殊領域也尚未開始培訓研究生,所以這些領域并沒有碩士學位的教師。
為了保障教學品質,教育培訓部規定大學要增設新科系時,基本條件是必須具有1名博士、3名碩士的師資。
關於大專院校的教師品質,教育培訓部彭進龍博士表示,高等教育法案應規定對於具有教授、副教授職稱及博士學位的教師得延長工作時間,因目前教師具有高學歷比率仍然偏低。
為了符合目前實際的教師狀況并兼顧保障教師素質的提升,教育培訓部裴文嘉次長特別強調,高等教育法案第53條因此規定:大專院校的校長優先招聘具有高學歷的教師;第6款第10條并規定︰為了建設及提高教師隊伍素質,必需建立具有吸引力及適當合宜的教師待遇制度,以加強建立具有教授、副教授職稱及博士學位的教師隊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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