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橋下徹大阪市長擔任代表的地方政黨「大阪維新之會」市議會黨團,於5月17日提出教育條例修正案,擬依學校別公布大阪市教育委員會對教師的工作考評成績,以作為學生及家選擇學校時的參考依據,并鼓勵學校間的良性競爭。
該項修正案系「大阪維新之會」與市議會第2大黨公明黨協調,將橋下市長於3月提出的教育條例修正草案重新修正後再度提出,希望於5月30日議會閉會前通過修正案。
該教育條例修正案的基本構想,擬加強市長或家長參與教育行政的權限,為反映家長的意見,草案擬於現行學校行政架構中增設「學校協議會」,家長代表為成員之一,但由於各界對該條文有不同意見,草案中「原則上設置」的「學校協議會」修正為「選擇制」。另外草案中較重要的條文為:大阪市教育委員會應協議會的要求,公布教師的工作考評成績。
「大阪維新之會」另提出的職員基本條例修正案,明列禁止退休人員再聘用的「旋轉門條款」,規定職員退休後2年內,禁止於退休前5年內職務有關的企業再就職,并禁止職員為退休人員推蒍工作,違反規定者將受處罰。為加強審核體制,主管部門「人事監查委員會」的委員數,將由目前的3名增加為15名,委員姓名原則公開以示負責。(駐大阪辦事處文教課綜合摘要)
資料
【臺灣教育部 - 新聞資訊】大阪巿修正教育條例,擬公布教師考績 教育體系。當時的“太學”,相當于今天的高等教育;府設府學,州設州學,可以說是一種中等教育;鄉社設社學,即鄉塾,為初等教育;“番學”為少數民族教育。同時臺灣也開始實行科舉制度。臺灣建省后,第一任巡撫劉銘傳推行革新,在教育上先后設立了“西學堂”、電報學堂等學校,已具備現代學校的雛形。如西學堂有較完備的設施,課程不再限于儒家經典,還設有外語、歷史、地理、測繪、算學、理化等。這些措施,為臺灣現代教育的發展奠定了重要基礎。臺灣教育的起源1630年代,跟隨荷蘭東印度公司來臺的傳教士干治士(GeorgiusCandidius)利用羅馬拼音將臺灣新港附近的平埔族語言文字化,并利用該文字開堂教授圣經。該文字因為 東印度公司傳授于平埔族新港社,所以稱為新港文或新港文字。1636年,荷蘭傳教士羅伯圖斯·尤鈕斯(RobertusJunius)更開始在新港社創立學校招收平埔族學童,教授新港文、圣經與羅馬文字。后來,南部平埔族大社中,通通都有類似由傳教士設立的教育機構。這些學校,就是臺灣教育的啟蒙。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