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將可於65歲後繼續工作。比利時聯邦政府最近決定全職的聯邦官員可以在65歲後繼續工作。荷語文化體教育部長Pascale Smet表示,於暑假前提送荷語文化體議會投票表決的教育法令中增列教師於65歲後工作的可能。
如同其他政府官員一樣,教師於65歲後工作并不會成為一項權利,而只是一種可能。官員必須得到行政主管的批準,教師則須獲得學校校長的同意。
依聯邦政府法令,官員65歲後繼續工作必須每年獲得核準,沒有年齡限制。目前他們仍於研訂法令中,俾將超出的工作年數加入未來的退休金中。
有些老師不想要在65歲時就停止工作,有些則因學校師資不足而無法停止工作。在比利時,教育界已經發展出一套教師屆滿65歲強制退休年齡而仍需要工作的變通方案。通常這些教師於獲準退休後不久就被聘為臨時雇員,即可依法繼續工作,賺取一些額外收入。但這樣做是有危險的,因為如果他們年收入超過21,000歐元,即有可能失去全部退休金。該變通方案自2009年9 月1日生效以來, 2009年荷語區僅有16位退休教師選擇冒此風險,在2011年則有41位。
教育部長Pascale Smet說:「我們希望盡量簡化。目前研議的制度提供教師可每年依其要求繼續就業。它涉及教師的意愿及校方的同意。
領取退休金的年齡將往後延,這意味著相關的教師將能保持他的職位。」議會通過後,新制度將於2013年正式實施。
駐外單位: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文化組編譯參考資料
【臺灣教育部 - 新聞資訊】比利時教師將可於65歲後繼續工作 教育體系。當時的“太學”,相當于今天的高等教育;府設府學,州設州學,可以說是一種中等教育;鄉社設社學,即鄉塾,為初等教育;“番學”為少數民族教育。同時臺灣也開始實行科舉制度。臺灣建省后,第一任巡撫劉銘傳推行革新,在教育上先后設立了“西學堂”、電報學堂等學校,已具備現代學校的雛形。如西學堂有較完備的設施,課程不再限于儒家經典,還設有外語、歷史、地理、測繪、算學、理化等。這些措施,為臺灣現代教育的發展奠定了重要基礎。臺灣教育的起源1630年代,跟隨荷蘭東印度公司來臺的傳教士干治士(GeorgiusCandidius)利用羅馬拼音將臺灣新港附近的平埔族語言文字化,并利用該文字開堂教授圣經。該文字因為 東印度公司傳授于平埔族新港社,所以稱為新港文或新港文字。1636年,荷蘭傳教士羅伯圖斯·尤鈕斯(RobertusJunius)更開始在新港社創立學校招收平埔族學童,教授新港文、圣經與羅馬文字。后來,南部平埔族大社中,通通都有類似由傳教士設立的教育機構。這些學校,就是臺灣教育的啟蒙。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