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學考試考生,按照河北省自學考試委員會頒布的專業計劃,參加規定課程的考試和考核,各門成績合格,思想品德鑒定符合要求者,由省自考委頒發畢業證書。市考院負責初審工作。具體程序如下:
一、凡符合畢業條件的考生,社會開考專業畢業生到市教育考試院辦理畢業生登記手續(各縣畢業生可先到縣考辦領取畢業生鑒定和登記表,填寫后經縣考辦初審無誤,再到市教育考試院采集個人信息)。委托開考專業畢業生到委托部門辦理畢業登記手續。上半年畢業的考生,6月11日—13日領取《畢生鑒定表》,同時進行電子攝像,下半年12月11日—13日領取《畢生鑒定表》,同時進行電子攝像,攝像時受理點將當場打印核對單,請務必認真核對專業名稱、學歷層次、圖像信息、姓名用字、準考證號、身份證號(身份證號已升位或變更的以現有的身份證為準),申請本科畢業的考生還要注意核對原畢業學歷信息的所有內容,有錯誤應該當場要求工作人員修改并再次打印校對,確認無誤后由考生簽字并貼在畢業生檔案袋背面。畢業生檔案15日前交回,各受理點負責收回并進行初審。
二、考生須攜帶以下材料:
1、身份證原件(含軍官證、士兵證)及復印件一份,所有準考證。
2、一寸照片一張,要求近期、免冠并貼在《畢業生登記鑒定表》上。
3、申請本科畢業的考生還需攜帶專科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并在復印件背面寫上12位準考證號、姓名、申請畢業專業的名稱和專業代碼以及有效聯系方式。特別需要強調的是專科畢業證一定要真實有效,凡有疑問畢業證者需到國家指定的認證部門認定,由此產生的費用及其他后果個人自負。
4、課程合格證(短缺者只要能查出成績不影響畢業)
三、畢業審定費:本、專科均為50元。
四、認真填寫《河北省自學考試畢業生登記和鑒定表》:
1、一律用黑色鋼筆書寫,字跡要清楚整潔,使用鑒定表復印件或涂改及用消字靈修改過的鑒定表無效。
2、學歷規格填寫:大學專科或大學本科,不能寫大專、大本等。
3、專業要寫全稱。如:“漢語言文學”不能寫“中文”。
4、所有畢業生填寫的準考證號必須是12位新考號。
5、畢業生鑒定表上填寫的姓名應為參加自考時使用的姓名,且與身份證一致。如果不一致,屬姓名用字音同字不同的(如“華”和“花”等)一律按身份證填寫;如用字不同音但屬于曾用名的,以準考證姓名為準。
6、有曾用名的考生交表時必須攜帶: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2)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一份。丟失或正在辦理身份證的考生交表時必須攜帶;1)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一份2)考生所在轄區派出所蓋有戶籍專用章、寫有考生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并貼上照片加蓋騎縫章,寫上無身份證原件的證明信。
7、曾用名在戶口本上不顯示的視為沒有曾用名,不要填寫。
8、填表日期欄,上半年寫XXXX年六月十五日,下半年寫XXXX年十二月十五日。
9、自我鑒定應實事求是地從自己的政治思想、工作表現、對自學的態度等方面進行總結。
10、思想品德鑒定有所在單位或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有以下情況之一者,思想品德鑒定為不合格:(1)反對共產黨領導,反對社會主義祖國;(2)品質低劣、道德敗壞、屢教不改;(3)勞改勞教人員在服刑或剝奪政治權利期間。
11、課程名稱、成績填寫順序應與《自考指南》或網上公布的該專業考試課程順序一致。
12、《單位(村、街道)意見》欄必須實事求是,認真填寫并加蓋單位公章,且所蓋公章必須與《工作單位》欄所填工作單位及《個人簡歷》欄填寫的工作單位一致,否則不能畢業。
五、考生可通過石家莊市教育考試信息網查詢自己所有合格課程及成績,確認自己是否符合畢業條件。
六、有以下情況之一的考生緩期畢業或不予畢業:1、思想品德鑒定不合格者,不予畢業。2、考試中有作弊行為者,每作弊一次推遲半年畢業,作弊三次以上(含三次)不予畢業。3、不在規定時間進行登記者,推遲畢業。4、材料不齊全或填表不規范者延期畢業。
七、畢業證書領取時間為:上半年3月1日——10日,下半年9月1日——10日(節假日除外)。特殊情況不能按時領取,領取前請與市考試院自考科聯系。聯系電話:87055590.
八、從2001年開始教育部實施畢業證書電子注冊制度,2002年上半年加入考生圖像,從該年起頒發的畢業證書未注冊的,國家不予承認學歷。經教育部審核備案的畢業證書,進入全國高等教育學歷證書檔案庫,供社會網上查詢。
信息來源:石家莊市教育考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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