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省內各市、區(縣)間轉出的自學考試考生及全國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河北省自學考試委員會決定停考的專業需轉入相近或其他專業繼續學習的考生,從1998年10月起,不再辦理轉出轉入及改考手續,考生按新生到省內異地或其他專業報名參加考試,畢業前需申請合并檔案。具體辦法如下:
一、異地或停考專業檔案的處理
1、考生到省內異地或新專業參加考試前,仔細檢查《河北省自學考試課程合格證書》(以1997年5月以后頒發的為準,以下簡稱《課程合格證書》)上的準考證號是否唯一,《課程合格證書》是否齊備。有問題必須在當地市自學考試辦公室(以下簡稱市自考辦)解決。
2、保管好所有的準考證、《課程合格證書》。
二、申請合檔
1、差一至四門課程可以畢業的考生,若持有的《課程合格證書》上的準考證號不唯一,必須在下次報考前,攜帶所有準考證及《課程合格證書》,到市自考辦申請合檔,畢業登記時不辦理合檔手續。
2、認真填寫《河北省自學考試合并檔案申請表》1份,填表要求:
(1)字跡要清晰、整潔;
(2)合檔理由要敘述清楚;
(3)原準考證號及新準考證號要填寫準確;
(4)申請合檔課程名稱填寫將要并入專業開考計劃中的課程。
來源:河北教育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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