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1.公共課單獨列在各專業之前,各專業考生均可安排報考;
2.課程名稱后的( )內的數字是課程代碼,考生在填報考試情況時,必須準確填寫,有的課程除標有課程代碼外,還標有(一), (二)等,是區別同名稱課程標志;
3.帶的課程為非本專業專科畢業生加考課程;
4.以上考試時間是指北京時間。
來源:新疆招生考試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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