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自學考試的開考專業設置出臺新辦法,實行自下而上的開考專業預報制度。
新辦法的具體內容為:自學考試的開考專業設置將下放到學生,自考辦將擬開考的專業向社會公布,考生可根據實際情況選報自己喜愛的專業,選妥后投往所修專業的主考院校,各主考院校負責統計預報數據,匯總后交自治區自考辦,自考辦再根據總委托預報提供的情況決定是否開考該專業。
這一改革,一是可以有效減少過去對新開專業進行反復調查、論證所浪費的人力、物力、財力和時間;二是可以杜絕新開考專業設立時可能出現的隨意性和盲目性;三是能及時并較為準確地了解和掌握社會對各類人才的需求及廣大考生的報考愿望,為全面做好新開考專業的各項準備工作奠定基礎。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