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廈門市人大頒發的《廈門經濟特區鼓勵留學人員來廈創業工作規定》經過修改近日頒布,并將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實施。新規定出臺后,廈門市的留學人員政策發生了較大變化。那么,具體變化內容是哪些?新政策對留學人員身份是如何認定的;高層次留學人員身份認定需要具備什么條件;留學人員來廈創業工作政策有哪些調整;高層次留學人員又可以享受哪些優惠政策等等問題,是不少讀者關注的。
8日上午9時到10時30分,嘉賓接熱線專題欄目的話題是“關注廈門市留學生新政策”,我們邀請的嘉賓是市公務員局分管留學人員工作的領導溫哲、市留學人員管理中心負責人等。您還可以登錄百家村社區www.100cun.net查看更詳細內容。
嘉賓接熱線期間,讀者關注的重點是,新規定與老規定有哪些不同;新規定的亮點是哪些問題。嘉賓均作了詳細解答。嘉賓說,新規定與老規定最大的不同是,政策更加優惠、覆蓋面更廣、導向性更強、財政投入更多。明確了廈門市各種優惠政策傾斜的重點對象是高層次留學人員。
亮點
政策向高層次留學人員傾斜
嘉賓說,新規定首次將高層次留學人員作為一個獨特概念提出來,新規定出臺的政策支持對象也主要是這部分群體。
主要優惠政策有:創業的可申請創業啟動資金,個人所得稅獎勵及貸款貼息,科技研發資金。進入事業單位工作的不受編制和崗位限制。可實行協議工資、項目工資、增加獎勵性績效工資、可享受留學人員生活津貼,申請住房的同等條件下優先照顧,子女就學允許擇校,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可辦理二至五年的多次入境有效簽證或居留許可等。
重點
財政扶持力度加大
許多留學人員創業時,面臨的最大困難就是前期的資金投入無來源。
嘉賓說,政府需要給他們雪中送炭。因此,新《規定》增加了財政投入。留學人員創辦高新技術企業,不僅可以申請財政10萬元的專項資金無償資助,而且高層次留學人員創辦高新技術企業的,還可以享受不低于30萬元創業啟動資金等方面的扶持。
財政對留學人員企業建立的各類技術研究中心,給予相關政策的優惠;對留學人員在廈門啟動國外帶來的科研項目的,給予不低于5萬元的專項資金資助。此外還提高了生活津貼和安家費補助等標準。
據介紹,廈門市重新修訂《規定》的主要原因是為了加大對海外高層次留學人才的引進力度,從政策、資金、制度等方面保障高層次留學人才能夠“引得進、用得上、留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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