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家長過度關切子女升學;社會普遍相信,課業成績優異、畢業名校,是踏上人生坦途、取得成功的必備條件;長期以來,無論政府或國民,都認為國民教育程度是國家整體經濟得以快速發展的動力與基礎條件。
然而,過度熱衷升學的結果,使得家庭為子女支出的校外補習費不斷高漲;入學競爭太過激烈,以致發生為達目的不擇手段的種種情形,破壞了教育機會平等原則。
最近,審計與監察局(Board of Audit and Inspection - BAI)公布一項調查結果發現:自2009年到2011年,有學生、家長與大學職員勾結,9所大學共用韓幣29億元(約折合美金257萬元)買得72位運動選手入學,此所謂「用錢買入學(cash-for-admission)」,屬嚴重違法行為。其中還涉及家長與運動協會密謀為申請入學青年制造假的國內外比賽優異成績。另有某大學體育學院支付某高中韓幣5億6,000萬元,吸收該高中7位頗有天份的運動員學生入該校就讀。
數周前,審計與監察局查獲某些大學,招待特定高中教師海外旅游,換取該高中某些優秀學生進入該大學就讀。有些大學,用非常技巧的方式規避入學規定,或使用政府所訂某些特殊入學管道,選擇所屬意的學生入學,在過去3年期間,以這種方式入學的人數有860名以上。
審計與監察局又查出:有學生先以高額學費到首爾市某藝術大學教授那里補習,而該教授在評定入學術科考試成績時,即對在他那里繳高額學費補習的學生評高分,使他們錄取為該校新生;其實,這只是大學入學形形色色舞弊案冰山之一角。
更令人震驚的是,查出500多位來自富裕家庭的青年,他們不是因為課業成績優秀而進入大學就讀,而是藉著他們家長捏造的偏遠落後鄉村戶籍證件及刻意壓低的所得證明,冒用政府為保障偏遠農漁低收入戶子女升大學名額。他們一方面觸犯刑法偽造文書罪,一方面剝奪了政府提供弱勢家庭子女就讀大學的機會,使政府仿效美國「少數族裔及婦女就業保護方案(Affirmative Action)」為社經弱勢青年特別開辟的高等教育入學管道遭誤用濫用,以致富裕家庭子女既可藉補習提升課業成績,又用詐術占去低所得家庭子女的入學名額,則社會豈不富者恒富、貧者愈貧?教育便不能發揮其濟弱扶傾的功能,亦即無法幫助來自貧弱家庭的青年藉接受更多高等教育而往中上層社會流動。
除此,還有學生以捏造不實的海外居留證明及修業成績單,混入政府原訂分配給海外韓籍學生回國升大學的名額內,進入大學就讀。
我們認為,「過度熱衷教育、過度重視學歷文憑」與「詐欺入學」是同床異夢。只要富裕家長不擇手段地濫用大學入學制度,就不可能產生一個公平、可信賴的社會。更糟的是,涉入這些詐欺入學案中的家長,有任職政府的公務人員、有大學教授、有執業律師、有中小學教師;此不禁令人要問:何以對自己孩子對自己學生的愛竟可狂熱到昧於良知、昧於責任?
所有的學生及其家長,都應本著公平態度參與大學入學事務;大學入學制度的實際運作,如不能堅守「公平競爭」與「機會均等」原則,就是作賤自己。輿論主張,凡涉入不法入學的任何人,都應依法受到嚴厲處分;同時,政府應設立監督機制,防止發生任何不法入學行為,強化入學審查程序的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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