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名稱:韓國首爾大學 ????? 所在位置:韓國,???學校設置類型:創建時間:1946年學歷:本科 研究生 語言 網絡課程 學校性質:學生人數:22493人院校地址:http://hanguo./school/7563
韓國留學網hanguo.編譯《國公立大學面臨向學生返還10年間既成會費危機》02月05日報道。法院判決,首爾大學等全國的公·國立大學在征收學生學費時一同征收的既成會費無法律根據,應返還給學生。如果該判決得到大法院的確定,則各大學就要向所有學生返還民法上有訴訟時效的最近10年間的既成會費。 首爾市中央地方法院民事26部1月27日對首爾大學·釜山大學·慶北大學·全南大學·公州教育大學·慶尚大學·公州大學·昌原大學等八所國·公立大學的4219名大學生針對既成會費提出的不正當利益返還訴訟請求表示“各大學的既成會應向每名學生支付10萬元”,判決原告勝訴。學生們于2010年提出訴訟稱:“既成會費的征收沒有法律根據,繳納的既成會費中應該向每人返還10萬韓元。” 裁判部稱:“既成會費是自由繳納的會費,與法令上要求的包含于學費中的授課費·注冊費的性質和主旨不同”,“各學校主張高等教育法和法規·指令是征收既成會費根據,不可僅憑這點就認為學生們有繳納既成會費的義務。”國立大學為使既成會費征收成為可能而自行制定校規,這超越了權限。另外,法院判斷不可因學生們向各大學進行入學支援或無異議地繳納既成會費而視為學生表示同意加入既成會。 既成會費是據于1963年制定的“大學、高·中學既成會準則”(以前文教部指令),用于學校擴充設施的費用。私立大學在21世紀初就廢止該費用的征收,但國·公立大學卻一直執行該制度。以2010年為基準,國·公立大學全體學費中的84.6%都由既成會費來充當。 裁判部指出:“因課業費上漲,既成會費被濫用于回避在校學生的抵抗和國家監督的手段,正在逐漸產生諸多問題。”法院負責人解釋說:“既成會費這個概念本身沒有法律根據,如果該判決被確定,除此次訴訟之外,各大學還應該向學生返還訴訟時效內的全部既成會費。”
蔡尹京(音) 記者 | 2012.01.28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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