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生都知道2B鉛筆等文具是參加考試的必備用品。但還有不少考生不清楚,生活中很多常用物品到了自考考場就變成違規物品。在10月自考即將開始之際,北京教育考試院自考辦提醒,考生切勿將違規物品隨身帶入考場。
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攜帶規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或相關物品未放在指定位置的行為被視為違紀,考生將被取消該科目的考試成績;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文字材料或存儲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設備被視為作弊,考生當次考試的各科成績均將被取消。因此,為防止違規,考生要清楚哪些物品不得攜帶進考場。
手機是考生平時常用的通信工具,也是考場被查出的最常見的一種“違禁品”。很多考生都習慣把手機帶在身邊或是將其當成手表來查看時間,但這在考場上是不允許的。即使手機裝在兜里也很有可能成為考場上的“手雷”。以往有些考生在考試期間,突然電話響了;有些雖然把手機關閉或靜音了,但卻在考試時不慎從身上掉落,如果到時再向監考老師解釋“沒有開機”或“沒有使用”則為時已晚。只要考試時將手機帶在身上,就已經構成違規行為。
前幾日采訪時,一位考生向記者“炫耀”起他剛剛買到的一款絕版MP3:“這個MP3不但能聽歌,還帶有時間功能,配上表帶就能當手表用,多帥氣!”然而記者的第一反應就是這件先進的電子設備在考場里很有可能就成了違規物品。隨著電子產品的更新換代,不少設備已具有存儲功能,比如便攜式游戲機等。這類物品看似與考試無關,但在考場上恰恰就是“規定以外的物品”,并且其存儲功能也確能為作弊行為所用。因此,考生切勿帶在身上。
而像U盤、移動硬盤這種沒有單獨播放功能的電子設備,即使很難用于作弊,但由于是電子存儲設備,也屬違規物品。北京教育考試院自考辦有關負責人介紹,界定考場違規物品并非以其是否能現場使用為依據,只要攜帶具有存儲功能的電子設備就視為違規。如今很多小巧的U盤都被做成鑰匙鏈,考生要注意別把它帶在身上參加考試。
除上述具有存儲功能的電子設備外,復習資料小手冊、透明膠條、修正帶、涂改液也都屬于違規物品。考生切忌考前將這些物品放在書包里,和考試用品一起攜帶進考場。考試時禁止攜帶的物品一旦被監考老師發現,將按違規處理。考場上,監考老師會為考生提醒時間,考生也可佩戴普通手表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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