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班牙生活的華人中,大約有數萬人仍然沒有居留卡,而對這一部分僑胞來說,最為擔心的事情恐怕就是警察的臨檢和驅 逐令的問題。就以前來說,如果沒身份的僑胞被警察抓了,第一次都會被領到警察局,拍照和按手印。被關一晚上之后,僑胞就會被開出一張驅逐令,并且成立一個 此人的驅逐檔案,一般來說,背上驅逐令的僑胞只有3天時間找律師上訴取消掉這張驅逐令,而一旦超過3天,法院或警察局開出處罰通知,這張驅逐令被記入檔 案,以后就很難取消。
據西班牙歐浪網報道,非法移民因為原因不同而收到的驅逐令也不相同,最短有6個月就可以申請取消,但大部分人收到的 驅逐令都是5年或者10年的,這意味著身上有這張驅逐令的僑胞在5年或者10年的時間里都很難取消這張驅逐令,而且也沒有機會辦理扎根居留,因為一旦移民 局審查扎根申請人背景時,發現有驅逐令則馬上會被拒絕。
12月5日,移民局調整了這一不合理的政策,制定新的條例,AM6律師樓的米蓋爾律師和錢樂小姐在拿到法律條例原文后,第一時間把相關情況匯總,為無身份僑胞進行詳細解讀。
新的條例與老的條例相比變化不大,但是在取消驅逐令的問題上卻大開綠燈,新條例中規定,以前的驅逐令不管有效期是多久,在新條例出來之后只要滿一年就可以申請取消。
米蓋爾律師表示,對于非法移民來說,這意味著以前很大一批“因為驅逐令而不能辦理扎根居留的僑胞”都可以因為這個條 例而受益。因為大多數人的驅逐令都已超過一年,而且不管有沒有案底,都可以申請取消,這可以看成是西班牙政府處理非法移民問題非常人性化的一步,通過這一 步可以積極減少非法移民的數量,以及擴大西班牙政府的收入,可謂是一舉兩得。
但米蓋爾律師表示,僑胞在取消自己的驅逐令時最好由專業人員經手,避免因為缺少材料而遭到法院的拒絕。
《西班牙移民條例新規:驅逐令滿一年即可申請取消 - 華人 - 歐洲新聞》本文來源:()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