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日本新聞網報道,通過一名中國籍老太太3年的努力申訴,日本福岡高等法院15日作出一項具有重要意義的判決:擁有在日“永住資格”(綠卡)的外國人,也可以享受日本政府的生活保護,領取生活保護費。
家住大分縣大分市的一名中國籍老太太,在向市政府申請生活保護時,市政府鑒于其是外國公民,拒絕給予她生活保護。為 此,這名79歲的老太太于2008年向法院提出起訴。在一審判決中,大分地方法院駁回了老太太的申訴,裁定大分市政府的做法妥當。老太太表示不服,遂向福 岡高等法院提出上訴。
11月15日,古賀寬裁判長在判決時表示:“擁有永住資格的外國人與日本人一樣享受同等待遇的地位受法律保護”,因此決定撤銷大分地方法院的一審判決,認定中國老太太勝訴。
日本生活保護法第一條規定,該法只適用于日本國民。但是,1954年時,日本厚生省就外國人是否可以適用此法一事發出通知稱“可準用此法”。但是在實際操作中,各地方政府還是各行其事,有的地方給,有的地方不給,沒有一個明確的法律依據可供參考。
學校名稱:日本島根大學 島根大學 所在位置:日本,松江市學校設置類型:創建時間:1920年學歷:本科 研究生 學校性質:學生人數:6057人院校地址:6353
原告律師團稱,永住外國人可以享受生活保護的法律性判決,這在全國還是第一次,將為同類訴訟提供一個具有歷史意義的參考案例。毫無疑問,也將為各地政府為擁有永住資格的外國人申請生活保護打開了法律的綠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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