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科狀元遭11所美國名校拒錄,成為今年高考的一個熱門話題。很多人對此感到錯愕,更有人就此聲討“應試教育培養高分低能者”,認為美國大學拒絕的不是一名“狀元”,而是我國的教育理念和模式。
其實,在美國本土,如果把SAT(學術水平測試)認定為高考的話,很多SAT滿分的學生,也是會被美國大學拒錄的。因為美國大學的錄取模式有兩個特點,一是學生和學校雙向選擇,學生可以申請多所學校,也可以獲得多個大學的錄取通知書;二是學校評價學生的標準十分多元,SAT或ACT、AP成績,僅僅是評價的一項指標,而且其所占權重,在一些高校的評價體系中還不到25%,遠低于一個體育特長生所獲得的評分。在這種評價體系下,SAT滿分者被不被錄取都是十分正常的,這不取決于他是不是“狀元”,而取決于大學對其的綜合評價。換句話說,在基礎教育中,肯定有一些高分低能者,但大學可以不向高分低能者開綠燈。
在國內,我們很難想像哪所大學會拒錄一名“狀元”,原因在于,一是在現行以分數為唯一錄取依據的高考錄取制度中,一所高校如果敢于拒錄“狀元”,則必定違背招生錄取規則。因為高考制度的公平體現為“低一分不被錄取”,同時也體現為“達到錄取分數,沒有特別理由,必定錄取”;二是在當前的教育體系中,社會和大學對高分考生的青睞一直未曾消退過。一些高校嘗試自主招生,號稱要招收偏才、怪才,可最終決定成敗的,往往還是這些考生的高考成績。
假如我國高校也建立類似美國大學那樣的綜合評價、多元錄取體系,是否就能學習美國的教育理念,拒錄高分低能的狀元?——無疑,按照那種評價錄取體系,必然會出現高考“狀元”被拒錄的情況,可想而知,這將引發怎樣的爭議。指責學校的錄取不公正、有貓膩幾乎是必然的,就如近年來的研究生入學考試中,大學很難把筆試第一名但學術能力明顯很差的考生拒之門外,因為這樣做必然會遭遇鋪天蓋地的質疑。在這種情形下,大學還敢拒錄“狀元”嗎?
所以,美國高校拒錄“狀元”帶來的啟示在于,除了要形成多元的人才評價觀念,還有更重要的一方面,即社會認可大學的錄取評價標準,接受其不錄取高考滿分者或最高分者是有道理且符合人才培養目標的。否則,所謂對新教育理念和模式的期盼,都會變成葉公好龍。近年來,每每談到應試教育的弊端,大家就痛心疾首地呼喚教育理念與模式更新,呼喚打破傳統高考制度;可每當推進高考制度改革時,輿論又痛心疾首地呼吁這還是目前最不壞的制度,寧愿忍受“分數至上”這種早已落伍的教育觀和人才觀,也不愿意看到一個高分學生被權勢交易之類的黑手拒之門外,認為畢竟分數公平還是可以指望的公平。或許,這才是我國高校與美國大學相差最大的地方。
為此,必須建立能保障大學實行多元錄取制度的基本大學制度,在這一制度中,大學自主招生,對所有申請者進行考核評價的是學校教授委員會,進行招生監督的有學校理事會和學生自治委員會。如此一來,作為純教育事務的招生,將不受行政干擾,嚴格執行教育標準,大學也才能公正全面地評價一名學生,也才有拒錄“狀元”的底氣和公信力。熊丙奇(上海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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