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高校接收外國留學生時將對其擁有的國籍年限進行審核,教育部近日下發的有關文件規定,自明年起,來華留學申請人必須持有效外國護照或國籍證明文件4年(含)以上,且最近4年(截至入學年度4月30日前)之內有在國外實際居住2年以上的記錄。其中,一年中實際在國外居住滿9個月可按一年計算,以入境和出境簽章為準。
據悉,對高校留學生持有國籍和護照設立年限尚屬首次,該文件是對2000年教育部發布施行的《高等學校接收外國學生留學規定》的補充。之前的文件中,對留學生擁有國籍的年限并未做出明確要求,導致一些人鉆政策空子,假留學生事件頻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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