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從自治區招生考試院獲悉,2009年度古巴政府單方獎學金攻讀學士學位項目已經啟動,根據中國和古巴兩國政府達成的教育交流協議,為支持我國中西部地區的人才培養,2009年古巴哈瓦那大學、古巴高等教育學院和拉丁美洲醫學院將面向我國內蒙古、河南、廣西、重慶、四川、貴州、云南、陜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12省(區、市)招收當年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考的高中畢業生700名,全部為獎學金名額。其中,在廣西的招生計劃為59名,即理工類38名,文史類21名,安排在我區本科提前批次進行錄取。
據了解,古巴政府單方獎學金攻讀學士學位項目是中國與古巴兩國政府間教育合作項目,自2006年開始實施,以支持中國中西部地區符合條件的高中畢業生赴古巴攻讀學士學位。項目的性質為國家公派留學,由教育部國際合作與交流司主管,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秘書處負責執行。
凡年齡在20周歲以下(截至2009年9月1日),參加當年高考、分數達到當地二本錄取控制分數線(含)以上,身心健康,無重大疾病史的考生可以填報該項目。為便于考生填報志愿和錄取,計劃編制、志愿填報和錄取時,古方三校合并統稱為古巴高等學校(留學基金委項目),院校代碼為“19999”,報考西班牙語、旅游專業的學生進入古巴哈瓦那大學學習,報考教育學專業的學生進入古巴高等教育學院學習,報考醫學、護理學專業的學生進入拉丁美洲醫學院學習。
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秘書處代表古方三校按照各省級招辦的錄取工作時間安排參加網上錄取,錄取結束后各省級招辦要及時將古方三校的錄取考生名冊加蓋省級招辦錄取專用章后統一寄送留學基金委秘書處,留學基金委秘書處7月下旬向被錄取學生寄發《錄取通知書》,并通知辦理有關的出國手續。
被錄取考生在古巴學習期間的食、宿、醫療和學習相關費用由古巴政府提供;學成回國的單程國際旅費由國家留學基金提供。個人需要承擔的費用主要有:國際交流服務費、護照申辦費用、出國前培訓費、赴古巴的單程國際旅費以及中途回國休假或因本人原因中斷學習回國的國際旅費等。按照國家公派出國留學有關規定,被錄取人員出國前應與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簽訂《資助出國留學協議書》,并交納保證金1.5萬元人民幣。待學成回國后如數退還留學人員。
《2009年度古巴政府單方獎學金攻讀學士學位項目招生簡章》中對項目介紹、選派計劃、報考及錄取條件、學習安排、出國前培訓和有關費用等都做了詳細說明,同時附有古巴三所大學簡介和本科專業簡介,感興趣的考生可登錄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網站(www.csc.edu.cn)或東方國際教育交流中心網站(www.cscdf.org)進行詳細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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