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招考辦、有關主考學校:
2007年4月自學考試將于4月21—22日進行。根據省自考辦的統一規定,繼續加強考點向縣級政府所在地的延伸工作。為加大本次組考工作的督查力度,規范考點組考行為,確保考試順利進行,經研究決定,組織2007年4月江西省自學考試巡視組赴各考區、考點檢查和督促組考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人員組成
為保證自學考試巡視工作有實效,各有關主考學校要選聘符合擔任巡視員條件且參加過自學考試巡視工作的干部、教師擔任巡視工作。每組由一名處以上干部任組長。人員組成見《江西省2007年4月自學考試巡視員名額分配表》(附件一)。各主考學校于4月6日前把巡視員名單報我辦學歷教育考試科(電話:0791-8696820、8696750)。
二、工作職責
1、巡視組職責。協助、指導考區、考點做好組考工作;檢查設區市招考辦各項準備工作,協助設區市招考辦組織考試;檢查試卷保管和保密工作;有責任與設區市招考委共同協調解決考試過程中的重大問題,如在協調過程中與設區市招考辦有不同意見,應及時向省自考委匯報;提交被巡視考區組考工作考評報告。
2、巡視員職責。協助考點主考組織考試,督促監考人員履行《監考人員守則》;提前30分鐘到達考點,堅守工作崗位、堅持原則、模范執行考試紀律,監督各有關規定、辦法的實施;會同考點主考制止和處理各類違規、作弊行為;協助主考處理各種突發事件,如遇重大事件(如有可能失、泄密或大面積違規)要與主考一起采取果斷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并及時向省自考委報告;認真、如實填寫《江西省自學考試考點組考工作情況記載表》、《江西省自學考試考點組考工作考評表》。
三、時間安排
全體巡視工作人員于4月17日上午8:30參加省自考辦組織的培訓,時間半天。會議地點:省自考辦二樓會議室。沒有經過培訓的巡視員不能參加巡視工作。
巡視工作人員于4月20日到達考點,考試結束后于4月23日返回單位。4月30日上午8:30召開巡視組組長會,匯報巡視工作、考區組考工作和考試情況,并上交書面材料。
會議地點:省自考辦三樓會議室。
四、工作要求
1、考區和有關考點要搞好銜接,給巡視組提供必要的生活和工作環境,使他們有充沛的精力搞好巡視工作;巡視組原則上每個考點都應有專人負責,采取定點巡視、以點帶面、點面結合和抓重點帶動全面的方法開展工作。
2、考區和考點要與巡視組(巡視員)加強溝通,在他們履行巡視員工作職責時互相支持、互相配合,遇到問題和在工作中產生分歧要多協商,共同搞好組考工作。
3、繼續實行考區(考點)與巡視組(巡視員)雙向考評。考區和考點要對巡視員的工作情況(包括到達和離開考點的時間)進行考評,如實填寫《江西省自學考試巡視員考核登記表》,各考區將此表收齊后交答卷時送省自考辦學歷教育考試科。巡視員要對自己巡視考點的組考工作進行定性和定量分析,把填寫的《組考工作考評表》和《考試情況登記表》交巡視組長。各巡視組長匯總后,在參加巡視組組長會時交我辦學歷教育考試科。
江西省自學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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