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名稱:英國諾丁漢大學 University of Nottingham 所在位置:英國,Nottingham學校設置類型:綜合性大學創建時間:1798年學歷:本科 研究生 語言 網絡課程 學校性質:公立學生人數:33550人院校地址:The Admissions OfficeThe University of NottinghamUniversity ParkNottinghamNG7 2RD,United Kingdom8390
《教育部動刀“中外合作辦學”》由09月02日報道。 教育部去年公布了四百多家合法的中外合作辦學名單,并規定7種學歷證書不能獲得認證。 (CFP/圖/圖)
“口頭上都講得冠冕堂皇,但其實不少腦子里裝著的都是錢”。
寧波諾丁漢大學理事長徐亞芬曾遇到過國外學校直言不諱地表示可以“賣文憑”——每發一份該校文憑,收費近一萬美元。
教育部學位中心副主任王立生亦承認管理上的欠缺:中外合作辦學,還沒有形成有效的管理體系,很多地方僅僅把它當成外事工作來管。
現在的情況是,外國大學的經驗沒有真正影響到作為合作一方的國內大學,反倒是中國式的應試教育正滲透到合辦的大學中。
全國六百多個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和項目即將接受教育部更“貼身”的監督。
過去幾年,這一教育領域規模擴張迅猛但又亂象叢生。在經濟利益驅動下,大量名不副實的合辦項目幾乎令中外合作辦學陷入聲名掃地的信譽危機,這與教育部的核心初衷——“引進國外優質教育資源”相去甚遠。
2011年7月底,教育部黨組在京召開的務虛會上傳出消息:將全面實施本科以上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和項目質量評估。
此前,評估工作已于2009年下半年試點開展,但范圍僅限天津、遼寧、江蘇、河南四省市。如今評估全面鋪開,將令教育部對合辦機構和項目的生死存亡擁有更主動、更牢固的控制權。
有效的評估和管理或許可以逐漸洗刷中外合作辦學的壞名聲。但是,還有更多問題橫在面前:國內一流大學缺乏意愿,國外一流大學疑慮重重,各利益相關方同床異夢,中外教育管理體制需要磨合……中外合作辦學處于尷尬境地。
大部分都是二三流大學用來掙錢的
盡管教育部三令五申要求中外合作辦學堅持“公益性原則”,但賺錢仍是許多此類項目的主要目的。
“我們參與合作辦學的一些學校,口頭上都講得冠冕堂皇,但其實不少腦子里裝著的都是錢,這是中外合作辦學現階段存在的最大問題。其他的問題都是從中派生出來的。”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簡稱“學位中心”)副主任王立生對南方周末記者說。
學位中心是教育部直屬事業單位,其評估處負責開展中外合作辦學評估工作。
而接受南方周末記者采訪的西交利物浦大學執行校長席酉民說得更直白:“90%以上的合作項目都是二三流大學用來掙錢的。”
由西安交通大學和英國利物浦大學合辦的西交利物浦大學是目前僅有的兩所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中外合作大學之一,另一所是寧波萬里學院和英國諾丁漢大學合辦的寧波諾丁漢大學。此外,北京師范大學(微博)和香港浸會大學在珠海合辦的聯合國際學院(UIC)也參照中外合作辦學管理。
在尋找外方合作伙伴時,浙江萬里教育集團董事長、寧波諾丁漢大學理事長徐亞芬曾遇到過國外學校直言不諱地表示可以“賣文憑”——每發一份該校文憑,收費近一萬美元。對此種現狀,徐也直言不諱:“現在中外合作辦學的名聲很差勁。”
這種名聲可以從高考(微博)前后的各類考生指南中一窺其貌,類似這樣的句子比比皆是:“目前我國的高等教育還包括網絡教育、成人教育、自學考試以及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它們與普通高等教育有區別,通常入學門檻較低。”
更準確的說法是:許多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的入學分數門檻較低,但財力門檻不低。此類項目每年的學費通常都是五位數,而普通公立高校一年的學費則在5000元左右。
在經濟利益的驅動下,交了高昂學費的學生往往得不到與之匹配的高質量教育。不少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是以“2+2”、“3+1”等方式開展,即先在國內讀兩三年,再出國讀一兩年。但在這些項目的國內學習階段,重點往往變成了外語課程,以確保學生能夠通過外語考試獲得“走出去”的資格,專業課程卻相當薄弱。
更曾有媒體曝光:一些“只認錢”的合作項目淪為名副其實的“文憑工廠”,大量低水平重復建設專業,有的根本沒有實質引進國外教材和師資,國外高校僅派一兩名老師前來授課,遑論引進國外高校的先進管理模式和治理經驗。
相比而言,能夠“眼光長遠”的,并不多見。西交利物浦大學和寧波諾丁漢大學均明確規定:合作雙方的“母校”都不拿走一分錢的利潤。“當我去爭取政府等各方面的支持時,這會給我一個更強的后盾。比如,我請求企業捐資,如果沒有這條原則,別人會說:你們從中抽錢,我為什么給你捐款?”西交利物浦大學執行校長席酉民說。
當然,雖然無法獲得經濟收益,但中外合作方并非賠本賺吆喝。對于利物浦大學而言,合作屬于它的全球教育戰略,可以借機搶占中國教育市場,吸收優質生源;于西安交大,就可直接對接英國優質教育資源,獲取先進經驗。
教育部要收回主動權
針對中外合作辦學的種種亂象,不少論者將矛頭對準了教育主管部門,“重審批,輕管理”成為主要的批評聲音之一。
根據2003年開始施行的《中外合作辦學條例》,所有實施本科以上高等學歷教育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都須經由教育部審批。條例還規定:應組織或者委托社會中介組織對中外合作辦學機構的辦學水平和教育質量進行評估,并將評估結果向社會公布。但直至2009年,教育部才下發《中外合作辦學評估方案(試行)》;直至2010年7月,才首次公布經過合法批準的400多家本科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和項目名單。
學位中心副主任王立生亦承認管理上的欠缺:“中國教育的三部分——公辦、民辦、中外合辦——中,在管理上,從公辦到民辦已經有一定的落差。到中外合辦,則還沒有形成有效的管理體系,很多地方僅僅把它當成外事工作來管,業務管理部門參與得不夠。”
在學校,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多隸屬外事處管轄;在地方政府,有關中外合作辦學的協商、簽約、管理等也往往由諸如外事僑務局這樣的部門出面。
對于教育部而言,全面鋪開評估將是一次收回主動權的機會。倘若有機構或項目已獲合法辦學審批,但存在嚴重問題,教育部可以祭出“限期整改”、“停止招生”等處罰措施。
從目前公布的評估方案及試點情況來看,主要手段包括“單位自評”和教育部專家組的實地考察、通訊評議等,而招生和學籍管理、教學質量、師資隊伍等是評估的重點。
“有了評估之后,可以比較及時地了解情況,對辦學合法不合法、合規不合規,都有了監督的措施。”王立生說。
不過他同時強調:“評估是為了規范,要讓學校歡迎這個評估,因為我們是幫忙做診斷,有不規范的地方告訴你應該怎么做,而不是為了在評估之后簡單地關掉幾個。”
但也有人擔心:對中外合作辦學的評估會不會如同前幾年的本科教學評估一樣,引發怨聲載道的后果?王立生承認,具體的評估手段和標準需要與時俱進,“合作辦學本身是多樣化、多層次的,過去的毛病是用一把尺子衡量所有學校,這種情況現在正在改進。”
席酉民則建議,評估可以用很簡單、不折騰、不引發“全國性恐慌”的方式操作。“制定、下發一些基本的要求,然后就到社會和市場上去聽消息。聽說哪個地方不行,隨機抽兩個專家,事先不打招呼,飛到那個學校,不要當地接待。檢查發現確實不行,黃牌警告;三個月后檢查再不行,叫停。”
“各項目的質量由社會和市場認可,千萬不要造成大家成天忙著去填表的后果,我在這里好好地辦學,你愿意看就來一幫人看吧。這樣學校才可真正做到不怕別人檢查。”
在7月底的務虛會上,教育部國際合作與交流司還透露了其他多項配套措施,包括:成立全國中外合作辦學專家評議委員會;推進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審批改革試點;建立全國統一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和項目信息發布平臺與違規通報制度,保護學生合法權益;探索建立中外合作辦學質量認證制度。
實際上,國外高校也要接受“評估”,只不過,評估機構多為具備公信力的獨立組織。英國高等教育質量保證署(QAA)就曾多次派官員到中國評估那些需要授予英國文憑的合辦機構和項目。
但更多不授予國外文憑的機構和項目則往往不在外國人的視線內。
國內大學“同化”國外大學?
翻看教育部核準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和項目名單可以發現,無論中方還是外方,大部分合作者都并非一流大學,中國的二、三本院校是合作的主力。這一點在本科階段的合作辦學中尤為明顯,北大、清華和哈佛、劍橋等名校都沒有開展合作辦學項目。
“一流大學大多希望搞研究生教育,加強研究,成本也低。”席酉民說。
不過,也有一些意圖搶占國際教育市場的名校正在接近中國,希望在中國開設涵蓋本科及研究生教育的分校。最新的例子便是籌建中的上海紐約大學。
但類似的例子并不多,而且有的合作頗為坎坷。比如有“南方哈佛”之稱的美國杜克大學,幾年前就開始在江蘇昆山籌建分校。然而,學校還沒開張,原先的合作伙伴上海交通大學就退出了。
杜克官方宣稱,合作破裂是因為雙方在師資招聘、課程體系設置等方面存在分歧。
與上海交通大學分道揚鑣后,杜克副校長Greg Jones稱,要尋找一個“沉默的支持者”(silent sponsor)。現在,他們找到了武漢大學,新的合作協議將使杜克享有課程、師資、管理等方面的控制權。
但杜克在中國的辦學前景依然不甚明朗,杜克內部的反對之聲不絕于耳,“多事”的教授們紛紛質疑:在學校面臨財政壓力、削減預算的時候,為什么還要花錢去海外擴張?新的合作伙伴武漢大學為什么在國際排名上比上海交大差那么多?為什么要選擇昆山,而不是其他大都市?
另一現象是,現有的很多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往往變成了國內大學“同化”國外大學,而不是人們期待的被國外大學“同化”。
蘇州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尤小立曾撰文指出類似的問題。在他看來,西方大學教育理念和教學方式的輻射作用并沒有真正地體現出來:大學之間缺乏有效互動,正反兩方面經驗并沒有真正影響到作為合作一方的國內大學,成為提升后者教學質量和管理能力的催化劑;反倒是中國式的應試教育正滲透到合辦的大學中,考級、考證也同樣受到追捧。
有學者曾建議,應該創造條件,允許世界一流大學獨立來內地辦分校,而非一定要找到一個合作伙伴,這或許能夠真正促進我國高等教育的市場競爭。
但至少在目前,出于對“教育主權”的重視,教育主管部門不會采納這一提議。教育部國際合作與交流司司長張秀琴曾公開表示:要堅持“以我為主,為我所用”的原則,要“維護我國教育利益,防范教育傾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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