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為了進一步完善政府之前推出的改革措施,吉拉德政府任命澳大利亞勛章獲得者MichaelKnight先生對學生簽證項目進行首次獨立復審。Knight先生于2011年6月30日向政府提交了復審報告。
Knight復審提出的建議
Knight先生對如何提高澳大利亞國際教育的質量和誠信度、增強其競爭力以及加強健全學生簽證項目共提出了41項建議。
政府回應
澳大利亞政府支持Knight先生所提出的所有建議,在實施時將稍作修改,以提高該行業的性能和更好地維護簽證制度的誠信度。
詳細措施如下:
簡化簽證審理
澳大利亞政府計劃推出簡化簽證審理辦法,這一辦法從2012年上半年入學就讀學士學位、碩士學位和博士學位的國際學生開始實施。這是對澳大利亞大學作為低風險、高質量教育提供機構整體所具有的良好記錄的肯定。
簡化簽證審理辦法亦適用于就讀非大學院校提供的與符合條件的大學課程相銜接的配套課程的國際學生,包括在澳大利亞大學就讀一個學期或一個學年非學歷課程的學生,例如,作為學生交流項目協議的一部分。
這一變化將縮短簽證審理時間以增強大學的競爭力。這意味著這些學生,無論來自哪個國家,都能享受到較低風險等級的審理標準(與現在的評估等級1級(AL1)類似)。政府在計劃實施日期開始前將留有時間與大學商討他們在其中的責任。
降低部分學生簽證申請人的經濟擔保金額要求
政府計劃降低對作為較高風險評估等級的3級(AL3)和4級(AL4)學生簽證申請人的經濟擔保金額要求,使這些申請人在申請簽證時能夠減少所需提供的經濟擔保金,目前要求銀行出具的擔保金額高達3.6萬澳元。特別是申請非大學院校的學生將因這些簽證政策變化而受益。這些變化預訂于2011年晚些時候開始實施。
加強學生簽證項目的誠信度
政府計劃推出一項新的真實的臨時入境者標準,將針對所有的學生簽證申請,這能使DIAC更好地評估移民風險,但不會增加對簽證申請或文件材料的要求。這項標準用于明確審核申請人的個人情況是否表明其來澳大利亞的主要目的是學習并且學成回國。
這項新標準使其他可能的簽證政策變化得以實施,減輕對一些未來留學生的簽證要求。如簡化簽證審理和降低部分學生簽證申請人的經濟擔保金額要求。
政府還將對學生簽證風險管理體系----所有評估等級(AL)進行一次根本性的復審,目標是建立如前面提及的更具針對性的體系。這項評估等級(AL)框架的復審將接受外部顧問組提供的建議。
現行的用以認定學生簽證風險等級的評估等級(AL)制度是按照申請人的國籍和教育類別對他們予以評級,并確定申請人在申辦簽證時需要提供的經濟擔保、教育背景和英語語言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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