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香港中通社消息,不反抗等于“你情我愿”的一夜情?臺灣新北市一名計程車司機謝東憲,被指于本月11日凌晨強行侵犯一名單身的日本籍女留學生,被捕后卻以對方沒有“積極反抗”為由,向法庭聲稱這是“你情我愿的一夜情”,其口供獲板橋地方法院法官盧軍杰采信,判其以5萬元新臺幣交保外出候查。
有關裁定不僅令受害的女學生哭訴“無法理解”,更在網絡之間掀起滔天巨浪,截至14日止,已有逾萬名臺灣民眾透過網絡專頁留言,直斥法官盧軍杰為“恐龍法官”,要求他即時落臺。
板橋地檢署的檢察官亦不服判決,提出聲押被駁回,15日再提出抗告,15日傍晚獲臺灣高等法院裁定抗告成功,要求全案發回更審。
案情透露,21歲日籍女留學生于7月11日晚間10點左右乘搭被告的計程車,未料司機謝東憲見色起心,途中將該女載往偏僻處強暴得手,受害者于當晚在男友陪同下報警求助,警方于12日凌晨將疑犯謝東憲拘捕到案并于13日轉送板橋地方法院初審。
學校名稱:日本島根大學 島根大學 所在位置:日本,松江市學校設置類型:創建時間:1920年學歷:本科 研究生 學校性質:學生人數:6057人院校地址:6353
現年42歲、綽號“冬瓜”的謝東憲在庭上辯稱“誤認為”是飛來艷福,因為對方沒有強烈反抗。但受害者指出,日本警方教導女性在遭遇侵害時勿極力反抗,以免遭不測,對于法官盧軍杰竟采信被告“飛來艷福”的說法,女事主激動地說:“怎么可能!很難過!”
“臺灣司法草率,讓我無法理解!”女事主直言將堅強對抗臺灣司法,其母也于15日趕到臺灣為愛女討公道。女事主指出,案發當天謝男主動搭訕,使她一度以為遇上好人,未料上車后卻遭對方鎖上車門,謝某聲稱要“帶妳去看夜景!”她供稱,謝男將其運往山邊,更用雙手掐住她的頸說:“你要往哪里逃!”,她對法官表明,不反抗是害怕“再反抗會被殺死!”卻未料這竟成色狼免罪的“理由”。
被斥為“恐龍法官”的主審法官盧軍杰在判決中指出,檢方僅以涉犯重罪作為羈押的唯一理由“不足夠”,因為違反“無罪推定論”的法理原則,他又指控方未認定謝嫌有串證、逃亡之虞,也未認定謝有再犯的可能,故裁定謝男可以交保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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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及檢控官亦對法庭的裁決表示不滿,新北市警方指出,女事主身上有明顯傷痕,顯示所謂“一夜情”的說法不足信。負責檢控的板橋地檢署稱:“當然不服!何必等電視觀眾投票?我們已經要抗告!”該署檢控官指法庭若認為控方的理據不足,亦應通知控方補足證據,而非任由犯人外出。
事件再度引發臺灣社會對“恐龍法官”的憤怒,有網友怒斥該名法官令臺灣在日本地震災害中所建立起來的美好形象毀于一旦,亦有網友質疑主審法官“怎么考上法官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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