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小狗悶死主人車中,主人因此吃上官司,這樣的事情聽起來好像不可思議。然而,對于身在洛杉磯的19歲中國女留學生常闕來說,這一切真真實實的發生了。
密切關注這一事件的美國《僑報》副總編輯喬磊昨晚接受《新聞縱橫》值班編輯解朝曦采訪時,講述了事情的經過:
本月20日有一位來自中國的女留學生,她到超級市場購物,她帶了一只黃金獵犬這個寵物,她走的時候就把這個寵物放在車里,車門車窗都鎖上了,購物時間大概三個小時,狗就在車里停留了三個小時,當天洛杉磯室外氣溫很高,這個時候在停車場里有保安,他就發現這個車里面有蒸汽,他一看發現一只狗在車里喘不上來氣,馬上打電話報警,警察過來之后就來救狗,這只狗被送到了醫院,獸醫進行檢查,發現這只狗已經沒有保存它生命的價值了,最后用安樂死讓它自然的死亡了。這個案子如果到此為止也就不算個事情,但是警方馬上拘捕了這位中國女留學生,同時對她提出指控,第一虐待動物罪,第二點要罰款,按照加州的相關的法律。
常闕因涉嫌虐待動物罪被拘捕,隨后被釋放,45天內將在法院受審。這一事件引起了洛杉磯中國領事館的高度關注,僑務領事王洪明表示他們已經收到安大略警局的通報,目前正設法聯系常闕和她國內的家人。但是,警方以保護個人隱私為由,拒絕透露這名女留學生的個人資料。
美國《僑報》副總編輯喬磊在接受采訪時惋惜地說,從警方發布的女留學生照片上看,她雙眼紅腫,應該是為發生這樣不幸的事情而傷心。
喬磊:第一我想這個狗也是她心愛的寵物,正是由于自己的不小心或疏忽造成死亡,她心里很難受,第二她可能沒有意識到當一只狗被熱死之后會受到法律上這么嚴格的處罰,如果被定罪的話可能會入獄一年,或者是要被罰款兩萬美元。
中國的留學生是因過失導致寵物的死亡,從我國法律角度來講,過失并不是故意傷害,并不會追究法律責任,在美國卻成為觸犯法律的犯罪事實。
美國,被稱為動物保護的天堂。從遙遠的鄉村到繁華的城市,甚至在汽車的副駕駛位置上,都經常可以看到小動物的身影。除了道德層面的原因,人們對動物的寵愛也源自嚴格的法律,對此,曾在美國學習和生活過的中國之聲特約觀察員王健這樣分析:
王健:無論是聯邦法律還是各個州的法律,都有相關的動物保護法律,比如說聯邦的法律在1968年就出臺了反虐待動物法,對于虐待隊伍有嚴格這種規定,各個州的法律尺度也不一樣,另外美國有為數眾多的動物權益保護的這種組織,包括動物保護警察,從這個方面來講美國對動物的保護是很嚴格的,這一次其實就是一個明顯的例子。
中國之聲特約觀察員丁兆林認為,中美兩國在制定保護動物的相關法律時,存在意識方面的差異。
丁兆林:比如說我們在制定這個小動物法律的時候,我們可能關注點在于小動物本身,但是美國在制定法律的時候,它本身的原則,背后的原則其實要超越這種小動物的,比如說他在第一個原則體現的是一個叫做敬畏生命的原則,就是你不能虐待一個生命。另外一點他還體現一個原則就是盡職盡責原則,既然這個小寵物是你養的,那么盡職盡責就是你這一個人的品質,社會他對你這樣一個品質就有一定的要求。
這一事件帶給我們的更多的是警示和提醒。隨著越來越多的中國留學生到美國求學,我們更多地功利化去關注孩子能不能進入名校,卻忽視了留學生們對于美國法律知之甚少。
從老移民到新學生,從先前的"翟田田涉恐案"到現今的"寵物被悶死事件",在美國的華人在了解當地法律方面始終是一個薄弱環節,稍有不慎就可能踏上違法的"雷區"。
其實,了解并遵守一國法律是在一國生活的前提,這對即將踏上異國土地的人們來說至關重要。
美國《僑報》副總編輯喬磊特別提醒說:過去我們看到中國人到美國來,往往都是因為一些小事去觸犯的法律,比如說在中國很多家長父母都很喜歡要嚴格的管教孩子,指責孩子,甚至有的時候粗暴一點會動手打孩子,像這種情況在美國的法律上是絕不允許的,在法律上有一個虐待兒童罪,父母最嚴重的后果,父母的監護權就會被剝奪。他就提醒我們,其實在我們日常生活當中,處處會觸及到一個法律的問題,有些法律可以說它是一個地雷或者是一個陷井,當你不知道的時候你往往會誤踩雷區,但是美國法律有一個特點,它不是像中國我們大家普法,因為它的法律已經建在那兒了,了解法律是你自己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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