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自考辦安排,現將九龍坡區2009年上半年辦理自考畢業證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辦證時間:
2009年5月25~29日。
二、申請畢業證書的條件:
(1)原則上考生到頒發準考證的區(縣)辦理畢業證。
(2)考生必須考完專業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包括實踐實習、調查報告、論文),并取得合格成績。
(3)免考英語者加考的相應課程合格,并達到規定的學分。
三、材料準備:
(1)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原件;
(2)全部課程合格證及實踐實習成績、調查報告成績原件;
(3)辦本科畢業證的考生還須提供專科畢業證書及畢業論文(設計)成績原件。
(4) 所有材料須采用A4規格的紙復印一份。
四、收費標準:
收取畢業生審定費30元、證書工本費(畢業證書內頁)6元,共計36元。
來源:九龍坡區自考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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