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考試報訊(實習記者 徐 晗) 以往考試時,考生忘記帶走證件現象屢見不鮮。北京教育考試院自考辦提醒,考生離場時要檢查是否把證件等隨身物品遺落在考場。
據了解,以往很多考生在考試時精神高度集中,把準考證和文具袋碰落到地上也毫不知曉,考試結束后,拿著手里的筆就離開了考場。有些考生回到學校后才發現準考證不見了,又大老遠趕回上午參加考試的考點校尋找準考證。有些考生丟失證件后不知怎么辦,就放棄了考試。市自考辦相關負責人介紹,為不影響丟失證件的考生參加考試,區縣自考辦工作人員經常要想方設法在下一場考試前找到考生。如果考生考完后發現準考證或身份證丟失,首先要聯系考點校或區縣自考辦,向工作人員詢問是否撿到了準考證。
考生不但要在考試前清點證件和考試物品是否帶齊,考試結束后也要注意檢查準考證、有效身份證件和相關文具是否收好,清點齊全后再離場。如考生不慎將準考證遺失在路上,可先向所報考區縣自考辦咨詢,確認丟失準考證后,一定要到區縣自考辦及時辦理臨時準考證,持臨時準考證參加考試,并于下次新生照相時補辦正式準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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