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自考畢業生:
按照《重慶市自考辦公室關于2008年6月辦理自學考試畢業證書工作的通知》的安排,結合我縣實際,現將我縣2008年上半年自考畢業生辦證工作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據重慶市人事局、重慶市公安局、重慶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關于加強和完善自學考試畢業生工作的通知》(渝人發〔2005〕121號)文件精神,在畢業生初審期間應接收畢業生(含本次畢業考生)提出的進入重慶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市場)的申請,并填寫好《重慶市自考畢業生人才信息登記表》,經審查、校驗無誤后于畢業證書“三方會審”期間,將《重慶市自考畢業生人才信息登記表》報送辦證場。
二、凡已參加2008年4月自學考試,成績合格且符合畢業條件的考生,因時間關系不能按時拿到本次考試成績合格證書的,縣考辦根據重慶市自學考試考籍庫的相關信息,為考生打印考籍查詢單,加蓋考辦公章,作為考生本次考試合格成績的證明。
本科畢業考生,只要參加了論文答辯,成績還不知曉的,也可以如期前來辦理,如果答辯成績未合格者,作為下次畢業看待。
三、考生領取《畢業生登記表》時間:考生憑《準考證》即日起至6月5日(節假日除外)在綦江縣自考辦領取。
四、交回畢業生登記表時間:2008年5月26日至6月10日(節假日除外)。
五、申辦畢業所需交驗材料:1、專科畢業生:所有單科課程合格證書(包括實踐性環節考核合格證書)、《準考證》、本人身份證等原件及復印件一套(必須用A4紙單面復印,可到縣招辦復印);2、本科畢業生:所有單科課程合格證書、專科畢業證書、《準考證》、本人身份證等原件及復印件一套(必須用A4紙單面復印,可到縣招辦復印)。
六、交費標準:畢業生審定費每人30元、畢業證工本費每個6元、畢業證書外殼費每個20元、未進行電子攝像的畢業生補交電子攝像費10元。
信息來源:綦江縣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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