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11年4月自考的考生6月8日至12日,可提出成績復核的申請。成績復核只有網上申請一種途徑,而不能通過寫信等其他方式申請,超過復核申請的規定期限后則不能提出申請。考生收到成績復核報告時,不但可以確認成績,還可以獲知每道大題的分數,進而查缺補漏,有針對性地進行下一輪復習。
北京教育考試院自考辦相關負責人介紹,雖然自考成績自發布之日起一直可以查詢,但本次成績的發布將涉及部分考生辦理相關手續,因而考生不要拖延。如果參加4月自考的本科段及部分專業考試的專科段考生此次順利通過了專業計劃的全部課程,即可于6月12日至16日申請畢業論文(設計)及考核。報本科畢業論文(設計)的部分考生要按規定提前到北京教育考試院一層接待大廳辦理“接考”、“免考”等手續。上半年通過畢業論文(設計)及考核的考生要在6月8日至12日申報畢業。考生因個人原因未能在規定時間內申辦畢業手續,當期不予補辦,因而以上考生要盡早查詢成績并盡快辦理相關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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