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各助學單位自考辦:
2014年10月份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將于10月18—19日進行。這次考試的報名工作,我省定于9月1日至10日進行。為了做好報名的組織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領導,建立健全自考工作組織機構。領導或分管領導統籌全面工作,劃分各工作職能小組,配備固定、專業人員,充實機構,細分工作崗位,明確崗位職責,落實到人,尤其重視復核、監督工作,并完善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
二、認真做好報名宣傳工作。各市縣、助學單位的報名點須懸掛“2014年10月份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報名點”的橫幅,在報名處要張貼《課程考試時間安排表》、《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報考流程圖”及有關的文件、規定。
三、各報名點要組織相關工作人員認真學習有關自考的政策、規定,對網上報名的操作規程進行培訓,使每位工作人員熟練掌握報名工作業務。
四、做好報名服務工作。報名點的工作人員要本著為考生服務的精神,增強服務意識,提高服務質量,耐心為考生答疑解惑。我局已在局網站上公布了各報名點的聯系電話,報名期間各報名點要安排人員值班,接受考生的電話咨詢。各報名點要備好可上網的電腦,辦理一張工商銀行卡,開通網上交易功能,并存入足夠的資金,幫助網上報名確實存在困難的考生報名。
五、收費標準。根據海南省物價局、海南省財政廳、海南省教育廳《關于調整普通高考等部分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瓊價費管〔2013〕775號)文件精神,自學考試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50元。
六、新生照相時間。考生網上報名成功后,系統會自動彈出考生本人的《海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網上報名登記表》供考生備查,對新生的準考證號碼,系統會自動生成并記錄在報名信息表上。新生自行打印《海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網上報名登記表》,認真核對報名信息并簽名確認,憑該表于報名成功三天內到報名點照相,報名點保存該表備查。凡在編排考場前尚未采集相片信息的考生,其報名信息將被刪除,不予安排考試。
七、在報名過程中,如出現考生銀行卡中的款已被扣除,但報名系統顯示報名不成功的,我局將通過后臺管理系統進行處理,確認其報名信息,考生不必重新報名。
八、助學單位新生可先報名注冊,采集照片,建立學籍。
九、準考證打印。考生的準考證與應試通知單合二為一,考場安排確定后,考生可上網自行打印(黑白與彩色均可)。同時我局在報名系統后臺管理中增設《準考證與應試通知單》的打印功能,供報名點打印。無法自行打印的考生可到報名點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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