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法國歐洲時報網報道,在法國企業、大學及名牌學校的施壓下,政府對5月31日的蓋昂通函做修改,近日公布了一封新的有關雇用外國畢業生的補充通函,但法國大學及名牌學校校長認為還不夠,1月10日在一封致政府的聯名信中要求政府對這新的文件內容進行大幅度的修改。
法新社報道,在這封聯名信中,全國名牌學校校長聯合會、全國大學校長聯合會以及全國工程師學院校長聯合會,“注意到新的文件內容出現了有利的變化”,主張完全執行有關向外國留學生簽發居留證的法律,加強雇主與高等教育院校校長的角色。
校長們在信上寫道:“我們覺得新的補充通函應該更加強調《外國人入境和居留法》L311-11條款,這個條款允許向所有取得法國高等教育文憑、擁有法國企業的雇用承諾、工作性質與其學業相符、希望在法國獲得初次職業經驗的外國畢業生簽發居留證。”
“因為知道這個法律條款的人仍太少,擁有法國高等教育文憑的外國畢業生、企業老板、高等教育機構的負責人、甚至國家單位也太少應用這條法律,菲永總理在11月22日的一封信中已提醒了他們。”
校長們也希望這類的居留證能夠發給“許多在拿到畢業文憑以前就已經獲得企業雇用承諾的學生”。
他們建議:允許外國畢業生能夠在省政府機關出示“由高等教育機構的系主任或校長與企業老板聯合簽訂的一張證明書,證明申請人遵守了L311-11條款規定的條件,譬如學業與工作崗位相符的規定”。
“最后,我們覺得全國省政府單位必須一概地重新審核自6月1日以來提出申請、當事人隨后未提交補充材料的申請案卷,因為有些申請人接到限令離開法國領土的命令,不敢再去省政府。”
全國名牌學校校長聯合會主席皮埃爾•塔皮、全國大學校長聯合會主席路易•沃熱爾、全國工程師學院校長聯合會主席克里斯蒂昂•萊米尼奧希望“迅速恢復正常的情況”,因為“我們國家的吸引力和形象已經受損”。
據外國學生組織做的調查,學生近日已經表示擔心新的通函引起“酌情”審查申請案卷的作法,而不是全面解決蓋昂通函引起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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