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北京教育考試院自考辦獲悉,2010年上半年申請北京師范大學等6所主考校學士學位的考生可于10月26日至28日領取學位證。
據了解,此次發放的學位證涉及北京師范大學、北京外國語大學、中央財經大學、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北京協和醫學院、北京理工大學。考生可于26日至28日上午8時30分至11時30分、下午13時30分至16時30分前往北京教育考試院一層業務大廳領取。
北京教育考試院自考辦相關負責人介紹,考生領取學位證時要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本科畢業證書。代領者要攜帶本人及被代領者有效身份證件。往屆各專業未領取學位證的考生也可隨本次領取。
考生領到學位證書后要妥善保管。學位證書遺失不能補辦,只能由發證部門開具相關證明。
據悉,自考學位的效力等同于普通高校學士學位。考生取得考試計劃的全部課程(含筆試、口試、實習、實驗)合格成績,畢業論文答辯優良且一次通過,外語成績符合要求,可獲得有學位授予權的主考院校授予的相應學科學位。此外,各主考院校可能有自己的規定,考生要注意。如論文答辯未通過,要補作合格才可獲得本科畢業證書,但不授予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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