旨在促進中法兩國優秀專業人員交流的法國“優秀人才居留證”政策,已從本月開始實施。“優秀人才居留證”面向擁有具體、明確的職業計劃的年輕人發放,有效期為3年,可延期一次,總有效期為6年。
法國駐華大使蘇和先生表示,法國非常希望促進中法兩國優秀專業人員之間的交流。實施該計劃的目的不是改變青年人的生活,而是在經濟全球化的背景下,幫助青年人在職業生涯的某些階段擁有在其他國家工作的經歷。法國去年出臺了有利于留學生在法國居留的新政策,允許留學生在一定條件下打工獲得報酬,留學生家屬也可以到法國探親,學生在畢業后還可以在法國逗留一段時間,獲取就業機會,積累工作經驗,進一步充實留學生活。
蘇和先生介紹,辦理優秀人才居留證與辦理簽證相比手續更快捷方便,而且使館就擁有直接決定權。具備申請條件的人有三種:第一種是受教育程度非常高的學生、研究人員,并且已經擁有具體的研究計劃;第二種是希望到法國設立公司的企業家,企業規模不需要很大,但至少要創造兩個就業機會。第三種是藝術家或運動員。具體而言,可以是一個藝術家需要在法國構思一個作品或創作一個戲劇,或是一位高水平運動員需要在法國接受特別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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