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從省教育廳外事處獲悉,根據中國政府和古巴政府間有關協議,2007年至2008年度古巴政府繼續向中國提供單方獎學金,選派西部地區應屆高中畢業生和在職人員赴古巴學習。所選派留學人員分二類,第一類為我省今年高考文、理科達到三本線以上高中畢業生;第二類為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我省高校科研院所及行政事業單位人員。
據悉,第一類人員在經選拔錄取后赴古巴學習一年西班牙語,合格后進入古巴各大學本科專業學習。該類人員所申報的專業是文科生為西班牙語、旅游、教育學;理科生為護理學、醫學。本科專業學習時間為4至5年。考生報名條件及所需材料分別是:年齡在22歲以下;全省今年高考文、理科成績達到三本線以上的應屆高中畢業生;品行優良、具有勤奮學習、團結互助的精神;有志于為青海經濟發展服務;身體健康、無重大病史;準考證和高考成績單(原件、復印件各一份);高中成績單和高中畢業證書(原件、復印件各一份);戶口本(含戶主和考生本人2項內容的原件、復印件各一份);其他有助于申請的獲獎證書、榮譽證書等材料(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第二類人員在經選拔錄取后赴古巴進行一年的西班牙語強化進修,其報名條件及所需材料分別是:年齡在30歲以下;大專以上學歷的我省高校科研所及行政事業單位人員;品行優良、具有勤奮學習、團結互助的精神;有志于為青海經濟發展服務;身體健康、無重大疾病史;工作證或所在單位證明;所在單位同意派出函;大學或大專畢業證書(原件、復印件各一份);戶口本(含戶主和本人2項內容的原件、復印件各一份);其他有助于申請的獲獎證書、榮譽證書等材料(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省教育廳外事處在有關公告或通知中指出,留學人員在古巴學習期間的學費、食宿費、醫療費、生活零用費由古巴政府提供,赴古巴的國際旅費由留學人員自行承擔,我國政府只提供學成回國的國際旅費。同時還指出,第一類留學生將選拔30名并報教育部;根據有關協議,被選拔學生中含有若干名教育系統定向生;考生及家長在慎重選擇下,在考生已被國內院校錄取的情況下,于7月17日(星期三)及時與教育廳外事處聯系,以便確定最終去向,逾期將被視為自動放棄;選派留學人員報名日期為7月6日(星期五)全天,報名時必須由考生本人前來,其他人不能代報,報名費600元(如果未被錄取,概不退還報名費),報名地點為省教育廳職教中心(省教育廳辦公樓西側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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