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國外醫學學歷的中國內地公民和我國臺灣地區居民參加醫師資格考試將有章可循了。衛生部日前為此發出了通知。
據衛生部新聞發言人毛群安介紹,中國內地公民取得國外醫學學歷,其學歷學位證書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及其有關文件規定的,可以報名參加醫師資格考試。
毛群安還介紹,具備下列條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及其有關規定的臺灣地區居民,可以報名參加大陸相應類別的醫師資格考試:在臺灣地區取得合法行醫資質,其學歷經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者;在臺灣地區未取得合法行醫資質,其學歷經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在大陸三級醫院或臺灣地區的醫院實習期滿一年并經實習醫院考核合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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